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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9-27 10:50   审核人:

山医大汾院学函〔2022〕17 号

各系(部):

   为做好我院 2021-2022 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晋教财[2019]158 号)文件精神,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条件的学生按照评审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与纸质版(双面打印)(命名方式: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审批表名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针对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且符合要求的优秀学生,须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佐证材料复印件上必须加盖学校公章),每份证明材料必须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材料名称命名。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并投票,公示无异议后,将投票结果、建议名单上报系(部)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系(部)评选。各系(部)奖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在系(部)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3 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各系(部)上报结果,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5.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出拟获奖名单,在全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有关会议确定最终名单,将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三、评审条件

   见附件 2、附件 3。

   四、提交材料

   1.《2021-2022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

   2.《2021-2022 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

   3.3000字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00字的个人情况简介(附个人近照电子版)(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

   4.建行发放模板(纸质版和电子版)

   5.国家奖学金录入模板(电子版)

   各类表格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自制表格。

   五、评审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的学生,各系(部)要严格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

   2.学校设立举报箱,用于举报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和获奖学生的违纪行为。如有班级和申请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举报电话:2100700(学生处),2100680(纪检委)。

   3.各班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集体决定的原则进行评选。

   4.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9日

联系人:权迪 联系电话:17836185318


附件 1:各系(部)名额分配

附件 2: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 号)

附件 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医大汾院院字(2017)160 号)见学生手册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2022 年 9 月 27 日




附件1:


各系(部)名额分配:


系(部)

本科

专科

护理学系

5

0

基础医学部

1

0

医学检验系

1

0

临床医学系

3

0

卫生信息与管理系

1

0

眼视光学系

1

0

合计

1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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