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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关于发放2021年春季助学金的通知
2021-03-17 15:47   审核人: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关于发放2021春季助学金的通知

山医大汾院学(20216


各系(部)

省教育厅下拨的2021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经费,按照我院评选的2020年秋季国家助学金人数和金额已划拨到我院。现将发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严格按照2020年秋季评定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严格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医大汾院院字【2019146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发放形式:根据学院统一安排,学生助学金发放统一以系(部)为单位上报,由计财处通过银行转账形式转入学生本人建行账号。

三、上报材料:

1.(部)填写《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发放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

2、计财处发放模板(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1、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已经评定出的人数、等级、金额制作领款名单(学院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名单),并仔细核对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领款名册上学生的名字和卡号必须一致(即用本名字办理的建行卡),并且账户里必须有15元以上余额。

2、各系(部)应认真做好各类助学金的发放工作,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学校计财、审计、纪检监察、学生处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平均瓜分等违纪现象。

五、请务于2021326前将以上材料交回学生处。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O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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