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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防护网络工作办法
2012-06-27 16:16   审核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好地有心理危机的学生进行心理干预,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坚持教育为主,重在预防的原则,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危机应对方法,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构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防护网络体系,做到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能够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应对;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心理健康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防护网络的构成及职责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危机防护网络共分为四级:
一级网络为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
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处(部)正副处(部)长、院团委书记、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针对本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危机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工作
二级网络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及学生心理协会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制定心理健康教学计划,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及讲座,开展个体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组织心理健康测查,进行危机干预及管理,鉴别并转介需要到精神科就诊的学生,培训班级心理委员,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指导心理协会组织学生活动等。
心理协会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
三级网络是系(部)心理辅导中心
各系(部)心理辅导中心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分团委书记、班主任组成。辅导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积极配合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行心理健康测查及回访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心理健康动态;主动对学生中弱势群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轻度心理问题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和违纪受处分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心理支持;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四级网络是班级学生心理委员
每班设心理委员两名(一男一女),由班主任选拔对心理学感兴趣、关心同学、乐于助人的学生担任,接受定期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其主要任务是:发现本班存在心理困惑、心理问题的学生,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心理支持,及时向班主任及系(部)心理辅导中心汇报,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汇报,组织开展班级集体活动,增强学生心理素质。
、心理危机应对工作流程
当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如发现学生心理问题迅速恶化或新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要迅速报告系(部)心理辅导中心和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立刻向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汇报,并会同班主任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心理危机干预应建立以下体系和制度:
1、建立支持体系。当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学院应动员有心理困难的学生家长、朋友、同学和班主任对其多一些关爱与支持。
2、建立监护体系。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且能保证正常学习者,学院应以心理协会会员和心理委员主成立危机学生监护小组,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监护小组应及时向年级主任汇报该生情况。对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坚持学习并接受治疗者,应将其家长请来学,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如家长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订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经相关专业医疗机构或专家组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学院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并学生办理休学手续,由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
3、建立治疗体系。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并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应在主任监护人的陪同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接受诊断及咨询。⑵对症状表现较重、危机程度较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或精神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4、建立鉴定制度。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的,要与其家长或家属签订相关协议;因精神问题治愈而申请复学的,要出示县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的诊断证明并与其家长签订相关协议。学生复学后,学院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应安排班主任、学生干部、心理委员等对其密切关注,及时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
5、建立保密制度。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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