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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者须知
2012-06-27 16:02   审核人:

 

一、我们的服务对象为本校在校学生,其他人员恕不接待,初次预约时请向中心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学生证、借阅证)。
二、接受心理咨询前需进行预约,预约时请与咨询中心值班人员确定咨询的具体时间并须填写个人基本资料,简略论述所要咨询的问题。我们将严格遵循咨询的保密制度,为来访者严守秘密,请不要有任何顾虑。
三、 预约时间确定后,如果来访者因故不能按时前来咨询,必须提前 1 天通知 中心以便调整咨询安排。如果中心需要对来访者的咨询时间进行调整,也会提前 1 天通知来访者,并做出新的安排。一般情况下,中心将尽量避免咨询安排的变动以免给来访者和咨询 造成不便。
四、 如果在咨询时间来访者未如约前来,也未与中心联系,中心将认为来访者不再需要咨询,自动取消其预约,如果事后来访者还想进行咨询, 需要重新进行预约,并等候新的安排。
五、本中心的咨询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受来访者的任何私人馈赠。
咨询须知
一、每次咨询时间为50分钟。一般情况下心理咨询不能一次就彻底解决问题或者取得很明显的效果,它必须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来访者须对心理咨询有足够的耐心与信心,这是心理咨询获得成功的关键。
二、成功的心理咨询需要当事人与咨询师的直接交流,因此请不要代替别人咨询。
三、 咨询工作原则上只在本中心咨询室进行。来访者请不要向咨询师索要其私人电话与住址。
四、来访者应 坦诚地向咨询师表露自己,不必掩饰或伪装。另外,来访者应把自己个人的限制、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咨询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五、 是否开始或终止接受心理咨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咨询师只能提出建议,无权强硬要求。相应地,随意终止咨询 带来的不良影响也由来访者本人承担。咨询过程中, 来访者 若对咨询方向或方法有异议,可与咨询师进行必要的讨论并修正。 
六、来访者应 尊重咨询师 认真配合咨询师的工作,按时完成“作业”,把个人的感悟与改变有效地反馈给咨询师。 
七、 心理咨询的理念是“助人自助”,所以咨询的主角不是咨询师,而是来访者自己。 来访者 不能过分依赖心理咨询,也不要以为咨询总能一次性解决问题。请记住,只有 来访者 自己才能真正解决 自己 的问题!
八、前来预约
咨询时间:本学期  每周二和周四  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咨询 电话: 7221303
中心地址: 学院综合楼 A106室
中心邮箱:xsxl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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