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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关于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若干规定
2020-12-31 16:17   审核人: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关于切实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的若干规定

山医大汾院院字(2019124

为切实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贯彻落实“三全育人”有关要求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使学生公寓真正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04]6号)、《全国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指导标准(试行)》(中后协[2016]7号)和《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山医大汾院党字[2019]1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学生公寓管理的领导

学生宿舍和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住宿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学生公寓安全稳定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学生公寓管理实行学生工作部(处)牵头、保卫处、后勤保障处、资产处紧密跟进,各系(部)积极配合,红心物业公司具体落实,全体学生共同参与的体制与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保卫处、后勤保障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各系(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红心物业公司负责人和学生会权益部负责人。

委员会负责学生公寓建设的规划、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主任由学生工作部(处)长兼任。

办公室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检查、服务等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和公寓中的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一)学生工作部(处)安排学生住宿时,要做到以班级为单位整体住宿,因特殊原因未能按班级分配住宿的,要创造条件逐步按计划做出住房调整,予以解决。

(二)党委组织部、团委牵头,要按班集体建立党、团支部,开展好党、团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住宿管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与战斗堡垒作用。

(三)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团委、学生会权益部配合,以学生公寓和宿舍为基地,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丰富学生宿舍和公寓文化生活。

(四)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系(部)党总支落实,切实做好辅导员(班主任)进公寓工作。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者和直接执行者,要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山医大汾院院字[2019]93号)文件要求,每周到学生宿舍走访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学生思想、生活,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坚持教育为先,大力加强安全与法制学习教育

(一)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系(部)党总支落实,通过主题班会、安全知识讲座、新学期开学“第一课”、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等形式,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版面、网络等载体,加强消防、食品卫生、性病与传染病、意识形态、网络与金融知识、交通、防盗、防溺水、大型活动安全及校园欺凌等教育与宣传,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红心物业公司配合,加强对学生公寓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处置能力。

(三)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系(部)党总支落实,加强对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的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

(四)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牵头,学生会权益部落实,加强对学生会权益部成员、学生公寓义务消防队成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自救互救能力,并辐射和影响全体学生。

四、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安全隐患、卫生检查工作

(一)保卫处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和公寓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保卫处牵头,学生工作部(处)、红心物业公司配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上报整改;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生宿舍和公寓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工作,认真分析、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党委办、院长办、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处)牵头,红心物业公司、学生会权益部配合,加强对学生公寓的日常检查。学生工作部(处)公寓管理联系人每周至少对所联系学生公寓进行一次检查、巡查;红心物业公司要每天对学生公寓进行检查、巡查,确保一周内对所有学生宿舍全覆盖;学生会权益部每周五下午要分组对学生宿舍进行卫生秩序大检查;辅导员、班主任要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山医大汾院院字[2019]93号)要求,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走访检查;校级领导、党政及教辅部门领导要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关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班级的通知》(山医大汾院党字[2019]143号)要求,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走访。检查走访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坚持从严管理,健全完善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一)后勤保障处牵头,要建立学校和红心物业公司有效的契约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二)学生工作部(处)牵头,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红心物业公司、各系(部)党总支配合,要健全完善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有关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明确学生公寓应提供的服务项目,保障入住学生的日常生活;加强安全保卫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学生宿舍和公寓住宿管理、用电、用水、维修维护、防火防盗、违纪处分等方面安全制度;建立安全工作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建立值班制度和门卫制度,开通二十四小时固定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值班门卫到位、检查巡查到位、制度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六、坚持民主管理,建立有效的学生参与、监督机制

(一)团委牵头,充分发动校学生会权益部学生积极参与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检查与服务,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处)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协助辅导员、宿舍管理员排解矛盾;组织宿舍文化节活动,把学生宿舍和公寓建成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场所。

(二)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后勤保障处、保卫处、红心物业公司配合,要建立学校、物业公司和学生之间的联系、沟通、对话渠道,公开学生投诉和纠纷处理的办法、程序,自觉维护学生权益。

七、持续改善条件,不断优化学生住宿环境

(一)后勤保障处、基建处、资产处牵头,学生工作部(处)配合,根据学校财力和设施设备状况,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改善学生住宿条件,加快设施设备的改造升级与更新换代。

(二)保卫处牵头,学生工作部(处)、后勤保障处配合,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断改善学生宿舍和公寓的安全设施,设立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装置;设立火灾预警监视系统、恶性用电识别装置等,通过技术防范设施,防止火灾发生。

八、坚持严格审批,切实加强学生校外住宿管理

学校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学生工作部(处)要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关于学生在校外住宿的规定》(山医大汾院院字[2017]130号)规定,严格校外住宿的管理与审批。符合条件可校外住宿的学生,要严格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逐一登记,并签订安全承诺书;未办理审批手续在校外住宿者,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山医大汾院院字[2017]127号)进行处理。

九、本规定由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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