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医大汾院教函(2019)51号
各相关系(部)、实验室: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教安稳函〔2019〕27 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安全管理检查的通知》,学院将于近期(国庆前)针对全院所有教学实验室展开针对:
(一)实验室危险品安全情况
(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三)基本实验实训设施运行情况
(四)实验室制度及制度执行方面
(五)各实验室环境方面
(六)安全设施方面
(七)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安全等方面
进行专项安全检查。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提前针对各专项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的,要求暂停使用直至危险消除;对暂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学院层面安排的专项检查工作组的检查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
201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