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医大汾院教函[2018]33号
各系(部)、中心、实验室: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现将2016-2017学年各单位填报的有关《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实验项目表》下发,请你们组织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根据2017-2018学年(2017年9月1日一2018年8月31)实际情况,在《实验室人员基本情况表》和《实验项目表》电子文档中修改(将修改或增加处用其它颜色显示,删除处在表后说明);填写电子版《实验室任务及人员情况表》和《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并打印以上四表,核实后请实验室负责人分别在本实验室各报表下方签字,系(部)、中心领导在本通知下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9月01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一起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系电话:2100776(5776) 联系人:李越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教务处
2018-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