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医大汾院教字[2018]37号
各系(部)、中心: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及《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开放实施细则》,本学期将继续对有关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进行必要的开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中心继续统筹规划做好本部门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定好本学期本部门实验室开放和开放实验项目的具体实施细则,并加强宣传,加大开放力度,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
二、各实验室在完成教学基本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确定学期内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地点、开放实验室项目等。
三、各实验室要切实做好实验室的开放服务和指导工作,详细登记实验室开放的基本信息,包括《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项目立项情况汇总表》《实验室开放登记表》《实验室开放情况汇总表》等。
四、实验室开放期间,申请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和指导老师必须遵守实验室的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系(部)、中心、实验室制定的实验室开放和开放实验项目的具体实施细则及《开放实验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表3)分别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系(部)/中心汇总评审后请于9月17日下午前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评审签字确认后返各相关系(部)/中心、实验室各1份、教务处留存1份)。
联系人:李越 联系电话:2100776(5776)。
附件1:开放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及实验项目申报表
附件2:开放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工作量计算与课酬支付办法
附件3:各系(部)实验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开放项目参与学生预约/报名单
特此通知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