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院级督导委员 检查性听课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08 点击数:

 

                                    山医大汾院教函〔20187

学院领导、各系(部)、相关职能处(室)、院级教学督导委

为继续落实我院领导干部、教学督导听课制度,加强一线教学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及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推进我院教育教学质量稳步高水平发展,教务处将于本学期第2-5周(312-48日)组织全院各级领导和院级督导委员会进行听课评课,听评人员包括学院领导、教务处、教学系(部)、宣传部、组织部、团委、学生处等学院其它部门中层正职干部和院级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课形式

听课形式:依据本次纸质版听课安排表听课或自主选择听课。

请各级领导和督导专家参照本次听课安排表(附件1,由教务处编制)自主选择时间、授课内容进行听课、巡查,也可以根据本人工作实际在我院本学期本时段的本科课表中自主选择时间、授课内容进行听课。

二、听课要求

1、听课时间以一节课(40分钟)为宜,课后及时与师生交流,交换听课意见,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卡》(课堂教学/实验教学/见习教学)(见附件2)。如遇到特殊问题,可填写《学院领导、督导专家听课情况反馈及整改记录》(附件3),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2、按照听课制度要求,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每人学期内听课不少于2次;分管教学副院长学期内听课不少于3次;教务处处长,各系(部)书记、主任及相关教学职能处(室)领导干部每人听课不少于3-5次;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听课次数按照教学督导工作要求执行。在听课中发现的能及时解决的教学问题请第一时间向授课教师或相关部门或人员反馈。

3、所有听课人员在听课中发现的需要协调解决或涉及面大的教学及教学保障等问题请及时向教务处及相关部门反映,以便第一时间落实解决。

三、反馈要求

1、学院领导听完课后请第一时间将听课材料整理汇总,由教务处工作人员统一收回。

2、教务处、教学系(部)、宣传部、组织部、团委、学生处中层领导干部听完课后请将填写好的评价表和记录卡,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考试中心)。

3、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专家听课活动请按照教学督导工作要求及程序进行并务请做好“即听即反”及阶段性小结、通报与反馈工作。

4、听课活动截止日期:201848日。

5、学院领导、督导听课总体协调:常明亮(2100776、内线5776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听课人员根据情况妥定。

 

特此通知

 

附件1:领导干部、院级督导委员会听课安排表

附件2:听课记录卡

附件3:领导干部、院级督导委员会听课情况反馈及整改记录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

                             201838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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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安排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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