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应知应会第7期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小组的现场考察工作主要包括内容?
现场考察的工作时间一般为3-5天,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现场考察的形式主要为“听、谈、访、察”,主要采用听取学校的自评报告、专家组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三种形式。
具体包括以下6点:
(1)院(校)长报告,一般不超过30分钟;
(2)座谈会,包括各级学术和管理委员会、院(校)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广泛利益方代表等;
(3)教学观摩、理论授课、教学查房、实验课、PBL教学等;
(4)现场走访,如各学院、直属附属医院、学系、教研室、实验室、教学或研究中心、教学医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基地等教学相关部门;
(5)教学相关资料查阅;
(6)认证意见反馈:认证专家组在充分走访与观察的基础上,给予初步认证报告和反馈意见。
认证小组在完成现场考察之后 ,需提交哪些报告?
需提交以下两份报告:
(1)初步认证报告:在现场考察结束时完成并向院校宣读,属于即时反馈,并不提出建议的认证结论,最终决定意见将由工作委员会通知;
(2)认证报告:现场考察结束后,认证专家组依据《标准》、参考学校材料及考察发现,按分工撰写认证报告初稿,由秘书汇总并提交组长完善。认证专家组需在认证现场考察后1个月内完成反馈认证报告。在认证报告被正式提交工作委员会审议前,需要征求学校关于事实性内容的意见。认证报告经工作委员会审议后反馈至学校。学校如对专家组反馈的认证报告中事实性内容存有异议,可提出实证材料并与专家组讨论协商。如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共识,学校在收到认证报告的10个工作日内,可向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哪几种结论?
认证结论经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认证和不予认证。工作委员会将认证结论报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并联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认证结论经公示后,向社会公布认证结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认证学校。
对于通过认证的学校,有效期6年,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学校临床医学专业通过认证的前提下,认证结论也包括学校申请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其他临床医学类专业的通过情况。
对于不予认证的学校,学校须依据专家组认证报告和建议进行改进,整改期限不少于2年,整改后可再次提出认证申请。在学校临床医学专业不予认证的情况下,不对学校其他临床医学类专业做出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