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应知应会第4期
学校开办临床医学专业的独立学院属于专业认证范畴?
目前进行的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不包含独立学院,但需考虑独立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占用临床教学资源情况。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自愿申请,严格准入。在医学教育质量保障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倡导“早认证、早受益”。同时达到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前期考察基本指标和认证现场考察基本指标的学校可自愿申请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2)强化标准,注重证据。强调《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的权威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多途径收集和分析学校临床医学专业教育教学质量证据信息,判断学校是否达到《标准》的要求。
(3)平等协商,客观公正。在符合高等教育和医学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教育模式的多样性。规范认证程序,确保认证过程客观公正并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认证准备及现场考察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秩序。
(4)注重发展,持续改进。认证价值取向不在于争优排序,而在于帮助学校办学达到《标准》的要求,引导医学院校不断改进与完善。对于未通过认证申请的学校,有针对性进行帮扶指导;对于处于认证有效期内的学校,在进行常态化质量监测的同时,关注其医学教育的重大变化。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形式与宗旨是什么?
形式:
(1)同行评议;
(2)外部质量审核。
宗旨:
(1)承认不同地区和学校之间的差异,尊重每个医学院校的特点和不同发展状况,尊重其合理的自主;
(2)设立最基本的要求,还为超越基本标准的质量发展设立了参照,鼓励医学院校持续改进。
如何进行认证前的动员与宣传?
院校组织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广泛学习认证标准,明确认证的目的,了解认证程序,解读认证标准并宣传现代医学教育理念和改革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