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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16年度大事记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8

    党委各部(委、室),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工会,团委;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关于报送2016年度大事记的通知》安排,现将我院大事记编写及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1611日——1231日,所记述内容既不能跨越到2017年,也不能退到2015年。

    二、编写要求

    (一)大事记要按照时间顺序逐条编写,一事一条,条目中所涉及的时间的年、月、日须交代准确。

    (二)大事记要言简意赅、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时间范围内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等,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意义等要素。

    三、主要内容

    结合部门涉及内容编写以下项目:

    (一)重大人事变动;

    (二)内设机构的建立、合并、撤销及职责调整;

    (三)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与取得的成绩;

    (四)实施的重要文件和工作中的重要举措;

    (五)牵头召开的校内重要会议、举办的重大活动;

    (六)办学基本条件及教学科研软硬件设施的重大改善;

    (七)主办、承办或参与的国内外重要会议、学术活动、交流合作、社会活动等;

    (八)上级领导或著名人士的考察访问,国内外重要团组来访等;

    (九)获得的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和重要的工作成绩;

    (十)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科研奖励;

    (十一)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记载的大事。

    所记述内容如有照片,请同时提供电子版照片。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部门责成专人按要求将本部门所涉及内容项目完成编写工作,并于31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材料一并报送至院办A704室。联系电话2100667

    特此通知。

     

    中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办公室

    2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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