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人事处!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21 作者:rsc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医大汾院院字(201651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6]39号)、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 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6] 29 号)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准的《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山医大汾院院字[2014]8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原则
1、坚持岗位管理、优化结构、发挥最大效益;
2、坚持有利于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3、坚持严格评选标准,严格按照职数,择优评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4、坚持从实际出发,有利于教学、科研、医疗等工作顺利开展;
5、坚持特殊人才特殊对待;
6、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岗位分类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各类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晋教人[2013]49号)和《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文件精神,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分为三类:
1、教学科研人员:指在教学和科研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各部门从事教学、科研、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研究等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系列名称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2、教学辅助人员:指实验室技术人员、图书资料、现代教育技术、编辑、外事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1)各系(部)、科技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材设备等岗位上从事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操作、仪器维修、现代教育技术等工作的实验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系列名称为: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
2)图书馆等部门从事图书、资料工作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系列名称为: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
3)校报编辑室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系列名称为: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
4)外事岗位从事翻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系列名称为: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
3、其它人员,指在会计、审计、经济、统计、基建工程、医卫、档案等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
1)从事会计、审计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系列名称为:高级会计(审计)师,会计(审计)师,助理会计(审计)师。
2)从事经济、统计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系列名称为:高级经济(统计)师,经济(统计)师,助理经济(统计)师。
3)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系列名称为: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
4)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系列名称为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治医(药、护、技)师,医(药、护、技)士。
5)从事基建等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职务系列名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三、评审条件
2016年度普通高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任职资格和(请从省教育厅人事处专栏中下载,网址:http://www.Sxedu.gov.cn)。讲师四、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教师高级(含转评,下同)职务人员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4份,申报讲师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实验系列副高职务的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申报实验和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申报教师职务与实验系列人员均需分别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简表》和《山西省实验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简表》一式3份(要求打印清晰,用A4纸打印),同时用软盘报送职称申报系统数据。以上表格可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或者表格与职称申报系统可从“汾阳学院人事公告群”下载,《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请到人事处领取。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内容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填表说明:
1)字迹要工整;
2)表中所列内容要填写到位,不得缺项、含糊。凡报表和登记表中所列内容要有实物体现,如获奖、论文、专著等。
3)学科:先填一级学科,即职称评审学科目录所列34个学科之一,再填二级学科,例:基础医学(免疫学)。二级学科必须与一级学科归属一致;
4)简表中论文、专著一栏,按发表论文刊物级别、水平由高到低填写,把水平最高的论文、著作填写到最前面,而不要按发表时间先后顺序填;以第二作者发表或凑数的论文不填;
5)简表推荐理由如:符合晋升教学科研型副教授教学必备、科研必备条件和其他应备条件第一专著、第三条教学成果奖条件)
2、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考察评价表。高职院校专业课教师晋升讲师须提供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证明材料。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成绩合格通知书)及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现职务申报表、聘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7、论文、专著(申报教授的须附论文、专著代表作外审结论和论文查重检测结果通知单)、教材、专利、科研项目任务书和作为评审条件的奖励证书原件。不作为评审条件的校内及其他有关奖项不在《评审情况简表》中填写,也不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8、近五年内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原件;提供在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证明材料。
9、晋升高级职务学术答辩书。
10、职称评审系统数据库电子版。
(报送材料时须将2-6复印件装订成册,以防遗失,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复印件统一用A4纸。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出具本人签字的所报材料清单,)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1、严格执行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教育厅核准的《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山医大汾院院字[2014]86号),按照文件规定的设岗原则和设岗办法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2、申报教师职务必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在高校任教,没有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能参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3、学历要求。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学位,须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专业不相近学历,不能作为参评相应任职资格的有效学历。
晋升讲师的,须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晋升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11231日以后出生)晋升副教授、50周岁以下(19661231日以后出生)晋升教授者要求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破格(任职时间)晋升:教师破格晋升高级职务须具有博士学位(以取得学位证书为准),且学术评审答辩成绩为优秀。
4、任现职年限。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是在聘(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时间从聘任之日算起。讲师晋升副教授、副教授晋升教授需任职满5年,即2011年底前聘任;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申报副教授,要求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满2年,即2014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晋升讲师(含其他中级职务)的需助教(含其他初级职务)任职满4年,即2012年底前聘任。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可晋升为“助师”级职务;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从事专业工作可晋升为“助师”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3年,可晋升为中级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自本单位根据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规定下达聘任文件当年算起,实算至申报当年年底。
5、考核要求。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工作业绩的考核。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要按照《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首先考核办法(试行)(晋教人[2013]59)进行考核并评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才能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对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对象,根据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凡晋升教师职务者,在现任职聘期内未出现教学事故且必须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教务处的教学考察评价意见,教师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讲师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讲课。没有参加教学考察、讲课或教学考察、讲课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晋升评审。任现职期内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需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者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为优秀。
6、外语条件。申报初、中级职称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申报高级职务提供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2015年度以来省级外语补考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晋升教师高级职务要求职称外语考试A级,晋升实验系列高级职务要求B级。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3号),可免试职称外语或照顾的范围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晋升教师高级职务可以免试:
 ①工作期间参加WSK(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HO(全国卫生人员出国考试)、托福(含相当)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合格的;
     
②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③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④申报副教授时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A级标准,申报教授时可免考;
     
⑤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
     
53岁以上晋升副高级、55岁以上晋升正高级;
      
⑦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⑧破格晋升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的。
     
免试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其他系列申报同级高等学校教师系列的,原外语考试合格级别必须与转评相应职称外语要求的级别一致。
7、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2016 年起全省高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取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必备条件的限制。
8、论文、专著说明。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者无论何年发表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会议论文(含EI收录的会议论文和会议论文又转期刊论文)、非专业和非学术性刊物、各种以介绍知识为主或以发表文艺作品为主的刊物上的论文无论收录与否一律不算。书评、人物介绍、学术动态、综述性之类的文章不按有效论文对待。被SCIEI收录的论文要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南京大学编,以下简称CSSCI来源期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编,以下简称中文核心期刊要目)、《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与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主办,清华同方光盘电子出版社出版)收录源期刊要附论文发表时间段的收录检索页,由学校人事处审核后盖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含书评、综述、人物介绍)视同核心期刊论文。
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以第一作者或独著(晋升副教授的著作可非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批准的出版社和本专业学术性期刊公开出版、发行(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www.gapp.gov.cn/查询为准)。专著要有统一书号(ISBN),刊物必须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用稿通知、清样和编辑部证明一律不算。
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学术水平低、无学术价值的文章,下列文章只计算一篇:⑴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⑵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
发表在学习方法类、教辅参考类刊物(读者对象为学生的)、市(地)级报纸、各种小报上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条件。论文一般不能少于2000字。获奖的论文也必须是公开发表。
多人合撰著作,书中章节(字数)未注明者,在总字数内采取按角色分享再平均计算的办法确定,即第一层次人员(主编)占总字数30%,第二层次人员(副主编)占总字数20%,第三层次人员(编委)占总字数50%
在高等学校学报发表论文,其学报等级不能低于本校层次,即本科高校申报者发在专科学校学报上的论文视为不符合条件。
凡申报提供的学术论文刊物和学术著作全部实行网上检索。学术论文和著作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www.gapp.gov.cn)和中国记者网(Press.gapp.gov.cn)进入查询网页进行查询和CIP数据验证。学术论文还要通过“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检索、验证。未经网上检索、验证和没有人事处审核盖章的不予受理。
申报教师高级职务提供的论文进行查重检索。凡发现有剽窃、一稿多投、不当署名、重合率超过20%的论文及其他学术不端的论文,不能作为申报支撑材料。
晋升教授以代表性成果匿名送省()外同行专家鉴定。申报教授须提供3篇代表性论文分别送3名以上在职同行专家鉴定。送审的论文代表作须经过查重检测且合格。在论文、专著代表作送审的基础上,亦可将科研成果获奖、主持项目、专利、音像作品等其他学术成果一并列入送审范围,供专家鉴定参考。
晋升教授提供的学术专著(独著)实行出版后次年外审。送审专著时需提供:主持省级以上课题计划任务书和结题报告,或3篇以上与本人专著研究方向一致的核心期刊论文,或专著出版之后在本学科领域产生较大学术影响的3件以上书评或被引用、转载情况。
代表作鉴定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差(D)四个等次。鉴定结果中,申报教授的如有3(含以上)个CD的视为不合格,学校不予推荐。鉴定结果随评审材料一并报送评委会作为评审参考。代表作每年只送审一次,不得重复送审。
9、教材。晋升教授教材要求:主编或参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进入“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界面检索为准),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以第一主编出版由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一部(需提供部委教育部门下达的组织编写教材文件)。
晋升副教授教材要求:主编或参编教育部和有关部委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或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直接纳入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目录的(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www.tbook.com.cn,进入“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界面检索为准),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本人编写字数在5万字(不能累计)以上。
10、科研要求。凡以科研成果作为主要晋升条件者,要提供科研经费下达文件和项目立项书。晋升教授者要对主持的省部级课题结题。
11、转评:凡由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先转评同级教师职务,转评时须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环节实践,经考核表明能胜任本专业教学工作并发表1篇(在规定的篇数内)到高校教师岗位后发表的论文。转评以后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可与原任职年限连续计算。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山西省各类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晋教人[2013]49号)规定分类,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中岗位不符的人员,要根据岗位进行转系列评审,转系列者,须在现专业工作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胜任拟转岗位工作。转系列只准在同级转,不准同一年度内转系列、晋升一并进行。不能转评者,维持现在的状况。
12、在高校从事计算机技术设备管理人员只能申报实验系列职务,不能申报工程系列。从事网络软件开发的技术人员须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
1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1529 号)精神,从2019 年起,凡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完成《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师资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相应继续教育和培训内容(破格晋升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的不做要求)。否则,视为不符合申报条件,不准申报。晋升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的教师评审条件执行《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教师社会服务与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教师〔201528 号)文件规定。
14、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五个类型,不同类型教师在教学、科研条件上有不同要求。(1)教学型:以教学为主,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全校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体育、大学语文、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化学等公共基础课教学的专职教师。(2)教学科研型:以教学为主,承担一定科研工作,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的教师。(3)科研教学型:以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成果推广为主,承担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4)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专职从事班主任、辅导员教学工作的教师。(5)社会服务与科技应用推广型:指从事社会服务、技术咨询与推广、艺术创作与推广、科技应用与推广的教师。教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要以本人实际担任的教学课程和承担的教学任务为准,严格按照评审条件中对各类型教师的规定执行。
15、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教师、实验系列高级职务答辩与评审一并进行。
16、连续两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隔年申报。
17、特殊人才申报评审。凡身份、学历、资历等多项条件不符合国家和我省正常或破格评审规定,但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按《山西省特殊人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暂行办法》(晋人字[2006]47号,山西人事人才网www.sxsrs.gov.cn“政策法规栏”“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定申报评审。
18、对申报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实行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一票否决制,凡没有承担过院级及其以上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课题者,不接收其评审材料。
19、坚持实行公示制度,严肃纪律。各部门在推荐申报人选之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认真进行公示,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学院在上报省教育厅前要对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在全院公示。公示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填写的评审表、授课时数、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论文著作等内容。所有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填报评审材料,确保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一稿几投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或评审通过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从申报当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同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批评。
20、兼职教师归口所在教学系(部)进行评审推荐。
21、评审费由申报者自理。
22、本通知未及问题,按照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23、由于所涉及系列多,教育厅只下发教师系列、实验系列评审条件与安排,不在教育厅评审的其他系列者,请相关人员留心相关厅、局网站,查看相关评审条件与安排。
24、近几年来,职称评审条件与要求政策变更较快。新的文件对职称晋升提出很多新的要求,对未来几年的政策变化指出方向。请各部门从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6]39号)文件(山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网上下载)组织本部门人员学习,为职称晋升提前做好准备。
25、请各部门及本人按时报送评审材料,一次性提交齐全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后不得更改或中途调换材料,且不接受补报。
六、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2、评审(推荐)小组初评;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申报教师系列者)教务处签注意见;
4、院评委会评审(推荐);
5、讲师报教育厅进行备案。其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上报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七、时间安排
193日至94日,个人申请并以部门为单位,按要求向人事处报送评审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评审材料,交评审费。
296日至97日,教师系列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和教务处教学考察评价。
398日至99日,评审(推荐)小组初评。
4910日至915日,学院初评委评审。
5916日至918日,人事处整理材料。
6919日上报省教育厅职称办。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闭

  • 联系我们: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养正楼A811室(0358-2100673)、808室(0358-2100675)
  •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邮政编码:032200 通讯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联系电话:

    窗口尺寸: x
    视窗尺寸: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