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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12-30   点击:[]

党委各部(委、室),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工会、团委:

2018年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组《关于转发< 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驻教纪函[2017]8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自行开展监督检查

1.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纪检组和省纪委文件精神,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抵制不良风气思想根基。

2.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自行开展监督检查。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通过多种方法和形式对各单位、各部门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对查处的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根据有关规章制度严肃问责追责。

三、各单位、各部门及时总结分析,按时汇总上报相关情况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增强责任心,将自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3月10日前报送纪检办。

监督举报电话:0358-2100661

监督举报邮箱:fyxyjjjcbg@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 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持续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知》的通知.rar

中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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