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学检查与听课制度》及山医大汾院教函【2014】12号通知精神,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我系定于第11、12教学周(4月28日到5月11日)进行中期教学检查。具体计划如下:
一、检查领导组
组长:李红梅
副组长:胡长茂 崔芙蓉
成员:康崇垚 任道君 王玉香 张金梅 张涌静 兰赛玉
申华平 杨支兰 张国华 张 露 高欢玲
二、检查范围
我系61101-6、61111-3、61121-3、61201-10、61211-4、s61301-3、21201-10、212011-16、21211-4、121201-2班级从4月28日到11月17日期间所上的相关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课。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用教研室(实验室)自查和系部统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教研室自查
1.“五一”放假前后教学秩序检查,杜绝私自调课;
2.新进教师的培训计划及进展;
3.教研活动计划及开展情况;
4.已结课程的出题、考核完毕课程的阅卷以及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二)系部检查
1.系领导对“五一”放假前后教学秩序进行抽查;
2.对新进教师的培训计划及进展情况报告(书面)进行检查;
3.对教研活动计划及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组织学生座谈会,拟于5月6日下午5:00-6:00举行。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检查性听课
系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从4月28日到5月11日内自行选择听课,重点选择听年轻教师的课。要求每人至少2次,听课填写《听课记录表》,并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反馈意见。
四、检查性听课要求
(一)每位听课人员在本次教学检查周的检查性听课不得少于2次,并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听课记录表》表上应有被听课教师的签字,并于听课结束后交回系办,以便汇总、反馈并存档;听完课后与被听课教师进行有效交流。
(二)检查性听课及实习等检查的记录一定要尽可能详实,一般都应有授课内容提纲及教学评价;教学评价要有客观性、深度性,对授课教师及实验室建设能起到一定引导、帮助和促进提高的作用。
护理学系
201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