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系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开展教学督导是保障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工作措施。按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护理学系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一、机构组成

由系主任和书记担任督导组组长,各教研室及实验室、研究室、系办、团委负责人担任督导成员,按周轮换进行教学督导。详见每学期开学检查及教学督导工作安排表。

二、督导方式

系部教学督导工作主要通过开学、期中和期末集中检查,日常教学检查,听课与评课,学生评教、教师评学、讲课比赛等方式,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查找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交流反馈,改进并提高教学质量,实现督教督学,导教导学之教学督导目的,真正发挥督导作为师生之间、师生与教学主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三、职责

(一)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

1.教学工作准备情况:课程教学进度、教学大纲、教案、教材等准备情况;新学期教研活动计划;上学期试卷成绩分析及教学工作总结完成情况等;

2.实验室情况:实验室管理情况及仪器设备、耗材准备情况,能否满足教学需要;实验室安全情况:供电线路、给排水系统及危险化学用品存放等。

3.本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及承担教学任务不满三年教师的教学资料准备情况。

4.开学初任课教师和所属班级学生出勤情况。

(二)日常教学检查工作

1.组织纪律:检查教师及学生有无上课迟到早退现象。

2.备课情况:检查教师教案、讲稿、幻灯等教学资料是否齐全。

3.教学设备:检查教室、实验室内设备是否完好。

4.记录教学情况并上报:每周记录系内教学情况,发生重要事件及时上报。

5.听课与评课:每周至少检查性听课1学时,并填写听课卡。督导教师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务必将听课卡交回系办,并做好交接;参与青年教师试讲、讲课比赛的听课与评课,评议教师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取长补短,改革创新,共同提高。

6.学生上课情况:党总支及分团委每周每班至少抽查一次,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教师上课及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逃缺课现象,及时向书记汇报,随时抽查。

7. 做好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收集学生和教师对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教学效果和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教学、教风或学风的意见和措施,为系部教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系内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8.定期组织教师及授课学生座谈会:征求教学工作意见,了解学生对任课教师的看法,撰写座谈报告。

9.完成院系领导和学院教务处教学督导和临时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制度解释权归护理系教学督导组,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护理学系

20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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