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教学督导与指导是保障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也是教学管理的重要工作措施。按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护理学系教学督导与指导工作制度。
一、机构组成
由系主任和书记担任督导组组长,各教研室及实验室、研究室、系办、团委负责人担任督导成员,按周轮换进行教学督导。
二、督导与指导方式
系部教学督导与指导工作主要通过开学、期中和期末集中检查,日常教学检查,听课与评课,学生评教、教师评学、讲课比赛等方式,认真听取师生意见,及时查找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交流反馈,改进并提高教学质量,实现督教督学,导教导学之教学督导目的,真正发挥督导作为师生之间、师生与教学主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三、职责
(一)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
1.教学工作准备情况:课程教学进度、教学大纲、教案、教材等准备情况;新学期教研活动计划;上学期试卷成绩分析及教学工作总结完成情况等;
2.实验室情况:实验室管理情况及仪器设备、耗材准备情况,能否满足教学需要;实验室安全情况:供电线路、给排水系统及危险化学用品存放等。
3.本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及承担教学任务不满三年教师的教学资料准备情况。
4.开学初任课教师和所属班级学生出勤情况。
(二)日常教学检查工作
1.组织纪律:检查教师及学生有无上课迟到早退现象。
2.备课情况:检查教师教案、讲稿、幻灯等教学资料是否齐全。
3.教学设备:检查教室、实验室内设备是否完好。
4.记录教学情况并上报:每周记录系内教学情况,发生重要事件及时上报。
5.听课与评课:每周至少检查性听课1学时,并填写听课卡。督导与指导教师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务必将听课卡交回系办,并做好交接;参与青年教师试讲、讲课比赛的听课与评课,评议教师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取长补短,改革创新,共同提高。
6.学生上课情况:党总支及分团委每周每班至少抽查一次,检查学生到课情况。教师上课及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有逃缺课现象,及时向书记汇报,随时抽查。
7.做好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工作:收集学生和教师对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教学效果和学习情况,提出改进教学、教风或学风的意见和措施,为系部教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系内教学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8.定期组织教师及授课学生座谈会:征求教学工作意见,了解学生对任课教师的看法,撰写座谈报告。
9.完成院系领导和学院教务处教学督导与指导和临时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本制度解释权归护理系教学督导与指导组,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护理学系
20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