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系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

根据山医大汾院教函[2017]46号文件,学院要求在本学期第3~16周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观摩教学是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方法等方面交流学习、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我系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我系将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作为长效机制列入日常教学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观摩教学主讲教师遴选推荐要求

根据学院要求,结合我系实际情况,主讲教师为各室主任及以上人员;获得各级各类教学讲课比赛三等奖及以上人员;各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前三名)。

二、组织程序

1、观摩教学主讲教师报名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根据推荐要求报名。并填写《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观摩教学安排表》(附件1),由教研室汇总,于911日八点之前交回护理学系。

联系人:武晓红

2、护理学系公布观摩教学安排表,同时也将全院观摩教学安排情况告知。

3、组织教师(含实验教师)参加听课、交流

各室组织教师参加观摩教学听课,提倡教师跨系(部)、跨教研室观摩听课。

1)听课教师按要求填写《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附件2),并在课后将听课记录表交所在教研室保存,复印件交回护理学系。

2)各室组织教师开展听课心得的交流和研讨,并填写《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系(部)观摩教学研讨评议记录》(附件3),由所在教研室保存,复印件交回护理学系。

3)观摩教学听课教师要求:

讲师职称三年以下(含三年)和讲师以下职称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院级观摩教学听课,本学期至少三次;其他教师本学期参加院级观摩教学至少听课一次。

三、激励机制

凡被遴选推荐作为观摩教学主讲教师者,护理学系在工作量计算、年度考核、评优、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激励政策。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观摩教学安排推荐表

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

附件3: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观摩教学研讨评议记录

护理学系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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