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班级:
根据学院2018/2019学年总体教学安排,依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临床实践教学实施方案》和《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校系(部)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教学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各实习基地要求,现对本学年毕业实习工作做出安排。
一、临床实习资料的修订、完善
资料有修订需求的,要求各相关系(部)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育部最新教学工作评估及行业准入标准,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各专业临床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及手册报教务处统一审核并统一印制。
修订、完善资料部门:各相关系(部)
截止时间:4月10日前
审核、印制资料部门:教务处
截止时间:5月8日前
二、实习联系及指标分配
教务处综合学校及各实习基地实际情况,联系确定各专业实习人数,各系(部)负责具体计划的落实与实施。
负责部门:教务处、各相关系(部)
截止时间:4月06日前
三、实习计划落实的动员工作
各系(部)要根据实习计划安排,做好实习生的实习分流动员工作及思想疏导工作。要综合各方面情况统筹安排; 教育学生要有服从组织、顾全大局的意识。同时要鼓励有条件的实习生多方位选择省外及地区级实习基地进行毕业实习。
负责部门:各相关系(部)
截止时间:实习报名及确定实习名单前
四、实习报名统计工作
实习学生个人信息的核对与采集以及实习志愿的确定统一采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习志愿填报系统” 进行“学籍导入、网络填报”的形式。报名结束后按系(部)专业分发报名信息以便进行下一步工作。
负责部门:教务处牵头,各相关系(部)安排落实
报名时间:4月24日上午9:00--4月28日下午6:00
分发专业统计信息时间:5月06日下午6:00前
五、实习生名单、实习生干部的确定与选拔
各系(部)根据实习指标分配及学生报名情况,在学生自愿选择基础上公平、公正、公开、统筹、科学的分配、确定实习名单;做好实习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训。要做到“有实习计划的实习基地必须要落实有实习生,实习生量的落实要尽可能与下发的各专业各实习基地实习指标分配基本吻合”。 实习生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可更改。
负责部门:各相关系(部)
截止时间:5月12日下午6:00前
教务处汇总时间: 5月13日上午12:00前
六、自找实习的审批工作
根据要求,本科生不允许自找,专科生确需自行联系者,要严格审批程序。
学生出具符合条件的实习基地的实习接收函(进行临床实习的专业需专业对口、二甲以上医院;非临床实习的其它专业必需满足教学计划的要求);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年级主任及系(部)审批备案。
负责部门:各相关系(部)
截止时间:5月12日下午6:00前
备注:为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同质化、实践教学管理的统筹跟进及学院的办学声誉等,不建议学生通过自找实习基地的途径来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七、签订实习相关责任书
由系(部)与实习学生、家长进行签署相关安全、自找实习住宿等责任书并保存。
负责部门:各相关系(部)
截止时间:5月20日前
八、临床实习前动员及教育
各系(部)必须在学生进驻各实习基地前召开实习前动员及教育大会,强化学生实习期间的纪律、安全等事项。
负责部门:各相关系(部)
截止时间:5月25日前
九、住宿的安排
要本着“安全、就近、便利、经济、集中”的原则进行安排住宿。
负责部门:学生处、各相关系(部)
截止时间:实习生入点前
十、离校、入点工作安排
各系(部)要根据各实习基地赴点、时间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在实习派送学生时,选派负责、敬业教师送实习生,同时对于在同一区域(或城市或实习基地)有多专业实习生实习时,各部门间一定要相互沟通与协调配合。
负责部门:各相关系(部)
十一、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
实习期间实习生的考勤、请、销假、转院实习、终止实习等事宜,要严格根据实习基地、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结合执行。
负责部门:各相关系(部)、学生处、教务处
特此通知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二O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