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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关于安排2022年申请认定高等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阅读数:

各单位、各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2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71号)通知,现将2022年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 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在编专任教学人员

2. 各高等学校按国家政策规定聘用的专任教学人员, 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队伍管理;

2)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3)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已取得副教授以上任职资格和已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被选定参加中西部高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且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老师可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为试讲,主要考察参加测试人员把握相关学科知识的能力,实现教学目的、驾驭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的能力,回答问题、板书和讲解能力以及仪表仪态、言行举止、师德修养和对本次试讲教学效果自我评价和教学反思等能力。

三、测试程序

1. 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审查被测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确定参加测试人员名单及安排测试时间,由所在学校通知被测人员。

2. 参加测试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内容为被测人员申请任教学科教材(现行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教材)中三章各一个课次(每课次2个学时的内容,不含概论部分)由测试专家指定其中内容进行测试。参加测试人员须提前准备试讲课次的教案,测试时提交专家组,作为评判其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之一。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课只用板书,不使用 PPT。

3. 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者按放弃对待,不安排补测。 

四、测试费用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258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

1. 缴费要求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库﹝2021﹞2 号)文件要求,2021年1月起,所有参加能力测试人员须自行登录山西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 http://202.99.223.101/进行缴费。

2. 参加测试人员核对2022 年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开票基础数据导入表(附件1已上传汾阳学院教师岗前培训工作QQ群)》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字母的要大写)及手机号码信息(其余信息不用填写)。省教育厅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12月2日后向申请参测人员发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3. 参测人员在收到非税系统发出的缴费短信后,登录山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网上支付平台,扫描网页中二维码,输入短信中20位缴费识别码/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缴费,请于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会自动开具发票。缴费实行一人一号一费,切勿一号多费。  

五、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22年3月5日-3月13日,具体时间见《准测证》。

测试地点: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 (晋中市榆次区高校新区大学街319号)求真楼四层、乐馨楼三层。

六、注意事项
   1. 参加测试人员请于2021年12月1日前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2,已上传汾阳学院教师岗前培训工作QQ群),被测人员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白底彩色照片2张,报教师发展中心养正楼814)。

2. 参加测试人员在填写“申请人任教学科”一栏时,须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表(附件3,已上传汾阳学院教师岗前培训工作QQ群)所列的学科中选择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3.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核发《山西省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作为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依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书在取得本证的当年和下一个年度内有效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