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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3阅读数:


各单位、各部门:

2026年3月20日晚,重庆大学一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决定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实验室,包括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及危化品库。

二、检查内容

包括实验室安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危险源管理(重点是危化品库管理)、安全培训情况,实验室日常值日、用水用电、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危险废物、安全防护设施、大型仪器设备、加热及制冷装置、标识标签、气瓶、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持证上岗等方面。具体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对学校所有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短期内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责任分工

(一)学校层面

后勤与安全保障部负责总体协调和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向校党委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二)院部层面

教务部、科技中心牵头,各二级院系及科研实验室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负责本单位实验室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资产管理部成立安全检查小组,负责按规范开展危化品库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三)实验室层面

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配合做好本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3月29日)

  各二级院系、科研实验室、资产管理部分别成立检查组,完成本单位实验室及危化品库的自查工作,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附件1)并报送后勤与安全保障部。

(二)抽查阶段(2026年3月30日—4月1日)

 后勤与安全保障部组织检查组对各实验室及危化品库进行集中检查,形成问题清单并下发整改通知。

(三)整改阶段(2026年4月2日—4月10日)

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至后勤与安全保障部。后勤与安全保障部组织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四)举一反三阶段

后勤与安全保障部同步组织对食堂、图书馆、学生公寓、商业网点、配电室、水泵房、化粪池等重点部位开展全面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请各单位、各部门从即日起同步开展本单位所属范围内除实验室外其他领域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并于3月29日前,形成问题整改清单(附件2)报送后勤与安全保障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检查工作覆盖所有实验室,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机械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等高风险领域。

(三)注重实效,闭环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提升意识

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附件:问题整改清单(模板)



                              后勤与安全保障部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