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药学院2025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23号)精神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山西医药学院2024—2025学年工作实际形成本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一)加强顶层设计,夯实组织保障
2024-2025学年,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将信息公开作为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强化政治责任,进一步优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准确。
(二)强化系统观念,深化协同联动
学校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与规范管理,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协同联动,以清单化管理为抓手,逐项细化分解信息公开任务,逐项逐条明确各单位分工职责,健全校内协同与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构建有效运转、权责分明的工作格局,保障信息公开更真实、准确、立体地体现学校发展成果,推动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有机融合。
(三)夯实多元阵地,提升工作实效
学校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畅通“线上+线下”信息公开渠道矩阵,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专栏主渠道作用,用好校园网、校报、微信公众平台、广播、校园宣传橱窗、微博、抖音等多种信息发布渠道,准确、友好、全面地为公众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聚焦招生、财务招标、教学科研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发布。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重要活动和关键时间节点,开设专题新闻栏目,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大工作调研力度,设立校领导接待日、建设“微学工平台”,为广大师生参与建言献策搭建平台、畅通路径,凝聚学校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信息公开要求,我校按照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党务校务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山西医药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sxmufyc.edu.cn/,以下简称学校官网)设立了学校概况、管理机构、教学单位、教师队伍、学生工作、招生信息、教育教学、信息公开、校园快讯、通知公告等19个专栏,主动公开各种信息,涉及到学校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基建、对外交流、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工作。2024—2025年度,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共800余条。同时,学校围绕工作重点在官网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清廉学校”等专题新闻栏目,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学校事业发展成就、公开学校办学治校情况。2025年,学校依托融媒体中心建设,采用融媒矩阵、报网一体的方式立体化开展学校宣传报道。学校官方微信关注用户38125人,推送图文信息321篇,累计阅读量49.35万次,视频号发布短视频134条;官方小红书关注人数2092人,发布作品130件;官方B站号关注人数1064人,发布作品135件;官方快手号关注人数4545人,发布作品135件;官方抖音号关注人数2.6万人,发布视频作品137件;校报出刊13期。内容紧密围绕学校建设与事业发展、师生治学求学和校园生活等。
各单位、各部门通过校内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对校内师生公开发布各类公文、通知。通过OA系统发布公文305条,实行校内部分行政事项线上申报如用印审批、请假审批等,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师生少跑腿”。
(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考试有关信息
2024-2025学年,学校通过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生政策及招生信息,内容包含学校招生章程、历年招生计划、历年录取分数、学校学科专业介绍等招生资讯。招生录取期间,实时分省、分批次公布录取进程、录取分数、录取通知书寄送情况,并提供考生个人录取结果查询;主动公开招生咨询、纪检监督电话和邮箱,并安排专人接听来电和查收邮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投诉,保障咨询、投诉渠道畅通。新生入校后,完成了新生资格复查工作,主动公开新生资格复查结果及在此期间受理的举报、调查和处理结果。2024-2025学年未接到与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相关的社会举报或调查。
2.财务资产公开方面
学校将财务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通过学校网站、教代会、专题会、会议纪要等方式,对资产、财务及财务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算、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持续深化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公开了学校2025年财务预算和学校2024年财务决算。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入学通知书、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及校园网等方式对学费收费标准及依据、代收费及服务型收费项目等情况和投诉电话进行公示;通过信息公开专栏、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栏对学校所有收费项目进行公示,明确收费标准及依据,努力保障师生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同时,学校设立了财务查询系统,及时公布相关财务信息,通过此系统,教职工可查询工资发放情况、报销和结余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缴纳情况。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加强。
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学校采购制度以及相关通知要求,对采购的货物、服务及修缮工程项目的采购信息在校园网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均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必须公示内容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编号、采购机构、项目预算、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信息、评审专家、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等主要内容。
3.组织人事公开方面
人事招聘方面,根据学校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学校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类别和聘用程序,对于相关人事变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招聘信息发布、招聘实施过程通报、招聘结果公示等均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2025年度招聘公告在校园网公告、微信公众号发布,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招揽优秀人才。在招聘实施过程中,对面试等环节均在指定时间内在校园网主页上予以公示公告。严格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对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校园网主页予以公示,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干部任免方面,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学校党委严格依规依纪,履行各项程序组织开展部分中层处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资格审核、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拟聘任公示、实施聘任等工作环节中,坚持做到信息准确、公正公开。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共发布干部任免文件6件,全部面向师生员工公开发布。
职称评审方面,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通知要求,学校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化改革,完善机制,逐步建立按需设岗、比例控制、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教师职务晋升和岗位聘用制度。在职称评审期间,全校教师可通过电话、邮件、书面材料和当面举报等方式向校人事处进行投诉举报,人事处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记录、调查,在七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书面材料和当面沟通等方式向投诉举报人进行反馈。2024-2025学年,我校没有接到职称评审方面的申诉或投诉举报。
4.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方面
2024-2025学年,学校通过校园网、微学工系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各类奖助学金、各类优秀学生评选的工作通知和各项资助政策;对经济困难认定、奖助项目申请评定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评审结果及时在指定范围进行公示;对获奖名单在学工系统网站进行公示,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奖励与处分、学生违纪处分等规章制度编纂成学校大学生手册公开。
5.学生就业创业信息
(1)校园招聘与就业创业指导信息全公开。以学校就业信息网、“微学工”微信公众号、辅导员微信工作群等为载体,精准推送招聘与实习信息、就业创业指导与咨询信息。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效能,线上线下相结合,举办专场招聘会、双选会35场,发布实习、就业招聘信息1300余条。组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校内赛、开展求职季、职业发展季等系列指导活动,整合校外医院和企业专家、校友等资源,累计开展行企岗认知、求职技能提升、多类型招录考试指导等活动155场,参与学生超三千人次。
(2)就业政策全公开。学校在充分利用校园门户、就业信息网、“微学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就业创业政策的同时,通过就业政策及业务办理集中培训、发布就业手续办理及毕业去向信息登记操作指南,接待来访、电话咨询、邮件咨询等多种途径,对就业创业工作相关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和疑问解答。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三方协议、就业推荐表等就业材料管理,严把违约、遗失等重要材料的公示环节。
6.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
学校严格加强出国(境)管理,进一步细化了学校领导干部及师生去国外交流学习的相关规定,师生出国交流审核标准及流程,均在学校网站及微信等平台上发布。学校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并及时通报对外合作办学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提出申请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的关注度逐年提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较好支持和评价。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复议和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举措
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学校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制度建设,夯实管理根基。紧密对接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要求,系统推进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重点针对医学数据敏感性强、师生信息保护要求高等办学特点,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边界与审核流程,建立健全符合医学院校实际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2.优化目录体系,提升服务效能。根据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最新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机构调整和职能优化实际,动态完善主动公开目录。重点加强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管理、附属医院建设等领域的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发布。同时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检索便捷性和服务体验,切实增强师生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筑牢安全防线,严守工作底线。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对医学伦理、科研数据等敏感信息的保护意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均经过严格审核,坚决守住信息安全底线。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