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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我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30

关于认真做好我院2019

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山医大汾院学201940

各系(部):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山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国家奖学金

二、评审对象和标准

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班级评议。班级评议小组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并投票,公示无异议后将投票结果、建议名单上报系(部)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系(部)评选。各系(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在系(部)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各系(部)上报结果,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出建议名单,在全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学校上报省教育厅。学校根据公示后无异议的结果,确定最终名单,将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四、评审条件

见附件3第六条、第七条。

提交材料

1.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8-2019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3000字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200字的个人情况简介(附个人近照电子版)。

所有材料均一式份,初审名单表需要交回电子版。各类表格可通过校园网学生处网页下载,不得随意更改表格内容或自制表格。

、评审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我院2019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2.学校设立举报箱,用于举报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和获奖学生的违纪行为。如有班级和申请学生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举报电话:2100700(学生处), 2100680(纪检委)。

3.各班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集体决定的原则进行评选,请提前将班级评议时间、地点报回系(部),系(部)汇总后交学生处,学生处将会同系部督查评选。

4.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9109联系人:魏丽君

电话:2100707

1:各系(部)名额分配

附件2:本专科国家奖学金有关表格填写规范格式

附件3: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学生工作部

20199月30

附件1:

各系(部)名额分配:

系(部)

本科

专科

护理学系

3

1

基础医学部

2

0

医学检验系

1

0

临床医学系

4

1

卫生信息与管理系

0

1

眼视光学系

1

0

合计

11

3

附件2:

2018—2019学年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1. 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印制,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2. 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

3.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 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5. 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6.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7. 表格中“学校意见”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加盖院(系)公章,不设立院(系)的学校,必须在“院(系)意见”栏中说明。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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