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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3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9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3〕52号)等文件要求,认真总结了上一学年度(20229月1日至2023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年度报告。

 一、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2-2023学年,我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治校,着力深化综合改革,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学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途径,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加强督查落实,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促进依法治校工作,我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我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和学中心工作,实行党政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全校一盘棋”的站位和思路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并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二是要求学院各部门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部门信息公开事宜。同时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遵循依法、全面、真实、及时的原则,强化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学各二级单位的工作职责,信息公开前广泛征求意见,信息公开后跟踪监督把握舆论导向,用完善的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持续、有效进行。

   (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监管机制

 我院严格落实“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认真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逐步推进学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等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好我院信息公开的主要任务、工作机构和职责、信息的收集与报送、信息的处理、信息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等内容,同时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规范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强对各二级网页信息发布工作的考评,进一步规范对网站信息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三)丰富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平台渠道

 学积极实施系列有力措施,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打造线上线下多层次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信息公开方式。目前我院将学院门户网站开设的“通知公告栏”作为主要的信息公开渠道,着重抓好校园门户网站、校报、微信公众平台、广播、校园宣传橱窗的信息公开方式,并公布了学院办公室信息公开的电话、邮箱,广大师生可以利用电话、书记信箱、院长信箱等形式对学院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通过多种渠道,更加便利了公众获得指引。与此同时,学院将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持续做好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等信息的发布工作,将学院重大事情的决策过程、结果以及办事程序、规则公开,将学院党政管理部门、党政管理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予以公开,对学院的各种办学情况以及重大活动随时进行通报,丰富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提高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学院基本形成了以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官方微信为核心的对外信息发布体系,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应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信息公开要求,我院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党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党务校务公开目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在基本信息公开方面

 在校园门户主页上,设立了学院概况、管理机构、教学单位、教师队伍、学生工作、招生信息、教育教学、信息公开、校园快讯、通知公告等15个专栏,主动公开各种信息,涉及到学院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基建、对外交流、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工作。2022—2023年度,我院主动公开信息共600余条。

 公开方式:学院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校园网(局域网)、学院党政办公室主页(校内文件)等网络以及校内电子屏、宣传栏橱窗等载体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让师生员工更加全面地了解到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在校内通过文件、会议纪要、通知等形式下发各种文件;设立公告牌,按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第一时间向师生员工发布通知公告、各种活动通知等,逐步形成了学院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

 公开程序:学院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对公开的项目、形式、范围,经学院信息公开小组审核并报学院审批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认真收集、整理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公开时限: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对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二)招生信息公开方面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上,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 全过程实施监管,提供有力保障,做到了“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三)资产财务公开方面

 学院将财务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通过学校网站、教代会、专题会、会议纪要等方式,对资产、财务及财务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算、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标准,奖助学金名单等内容进行公示。同时,学院设立了财务查询系统,及时公布相关财务信息,通过此系统,教职工可查询工资发放情况、报销和结余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缴纳情况。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加强。

    (四)人事师资公开方面

 在教师招聘方面,按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合格者经学审核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保证了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五)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方面

 学院严格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大学生手册》,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奖励与处分、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各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原则、要求、名额等事项进行公开,保障了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公开性。

    (六)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  

 学院严格加强出国(境)管理,进一步细化了学院领导干部及师生去国外交流学习的相关规定,师生出国交流审核标准及流程,均在学院网站及微信等平台上发布。学院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并及时通报对外合作办学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内,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提出申请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不定期组织师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情况基本满意。

 五、学院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22年91日—2023年831日期间,没有因学信息公开工作而受到举报的情况,也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复议和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22-2023学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扎实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息公开管理的精细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考核评价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针对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在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一是要持续提高学院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对职能部门和学院各教学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保密意识,规范信息公开审查流程,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涉密信息审查。二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分解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无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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