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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0-25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要求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2128号)等文件要求,我院认真总结了上一年度(20209月1日至2021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年度报告。

    一、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20—2021学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抓好落实校务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校务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实践水平,不断增强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院信息,促进依法治校工作,我院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为加强领导,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我院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并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二是要求学院各部门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承办本部门信息公开事宜。全院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监管机制

    我院认真执行《高等学信息公开办法》和《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好我院信息公开的主要任务、工作机构和职责、信息的收集与报送、信息的处理、信息工作的考评与奖惩等内容同时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站建设和管理的意见》,规范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强对各二级网页信息发布工作的考评,进一步规范对网站信息发布的监督和管理。

    (三)丰富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目前我院将学院门户网站开设的“通知公告栏”作为主要的信息公开渠道,着重抓好校园门户网站、校报、微信公众平台、广播、校园宣传橱窗的信息公开方式,并公布了学院办公室信息公开的电话、邮箱,广大师生可以利用电话、书记信箱、院长信箱等形式对学院信息公开服务进行咨询,通过多种渠道,更加便利了公众获得指引。与此同时,学院将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有机结合,持续做好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等信息的发布工作,将学院重大事情的决策过程、结果以及办事程序、规则公开,将学院党政管理部门、党政管理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予以公开,对学院的各种办学情况以及重大活动随时进行通报,丰富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提高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效率。学院基本形成了以校园网、信息公开网、官方微信为核心的对外信息发布体系,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应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信息公开要求,我院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党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和《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党务校务公开目录》,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在基本信息公开方面

    在校园门户主页上,设立了学院概况、管理机构、教学单位、教师队伍、学生工作、招生信息、教育教学、信息公开、校园快讯、通知公告等15个专栏,主动公开各种信息,涉及到学院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基建、对外交流、后勤保障等各个方面的工作。2020—2021年度,我院主动公开信息共600余条。

    公开方式:学院在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校园网(局域网)、学院党政办公室主页(校内文件)等网络以及校内电子屏、宣传栏橱窗等载体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让师生员工更加全面地了解到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同时,在校内通过文件、会议纪要、通知等形式下发各种文件;设立公告牌,按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第一时间向师生员工发布通知公告、各种活动通知等,逐步形成了学院信息公开常态化工作机制。

    公开程序:学院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对公开的项目、形式、范围,经学院信息公开小组审核并报学院审批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认真收集、整理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公开时限: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对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二)招生信息公开方面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官方微信上,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 全过程实施监管,提供有力保障,做到了“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三)资产财务公开方面

    学院将财务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通过学校网站、教代会、专题会、会议纪要等方式,对资产、财务及财务管理制度、年度经费预算、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项目、标准,奖助学金名单等内容进行公示。同时,学院设立了财务查询系统,及时公布相关财务信息,通过此系统,教职工可查询工资发放情况、报销和结余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缴纳情况。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制度逐渐规范,工作透明度不断加强。

    (四)人事师资公开方面

    在教师招聘方面,按照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合格者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保证了人才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五)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方面

    学院严格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大学生手册》,对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奖励与处分、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等各项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在评奖评优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原则、要求、名额等事项进行公开,保障了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公开性。

    (六)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  

    学院严格加强出国(境)管理,进一步细化了学院领导干部及师生去国外交流学习的相关规定,师生出国交流审核标准及流程,均在学院网站及微信等平台上发布。学院不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并及时通报对外合作办学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院在办理信息公开过程中,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学院的法定任务,积极主动地办理申请公开事项,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及时向社会或校内进行公开。学年度内,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不定期组织师生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情况基本满意。

    五、学院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本学年内,未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性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加以推进。2020—2021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成效显著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主要包括在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队伍建设仍显薄弱,部门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还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从以下个方面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一)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认真学习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与兄弟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充分发挥学院职能部和系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积极构建功能齐全、视觉新颖的信息公开网站;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做好面向师生和公众的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校报、宣传栏、校园橱窗等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和传达重要信息。

    (三)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做好学院门户网站的建设建立健全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202110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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