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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2-10-29阅读数:

为了做好学生假期留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学生宿舍管理,确保大学生顺利、愉快、安全地度过假期,明确假期学生管理中各方职责,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特殊情况下需留校住宿的,应从严控制留校住宿学生对象与数量。

二、放假前两周各系(部)对因学校(团委)、系(部)等部门工作需要或因勤工俭学(家教)、离家较远等原因申请假期住宿的对象要做好摸底登记并将安排计划报送学生处审核备案。

三、学院各系部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的大学生假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统一由学院后勤集团生活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系(部)要安排年级主任负责留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四、假期留校住宿办理程序:

1、学生要求假期住宿,在离学期结束前3周,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院、系提出住宿申请,填写审批表;

2、经年级主任、系(部)分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后勤集团领导签字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到后勤集团生活服务中心;

3、后勤集团生活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登记并安排住宿。

五、假期留校学生住宿纪律

1、留校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和假期的作息时间,服从学生公寓安排和管理;

2、要注意防火防盗,不允许使用电饭锅、电炉、电热棒等易造成火灾隐患的物品;严禁私接电源,乱拉电线;

3、留校住宿学生若中途要退宿,必须到生活服务中心进行登记,以便中心掌握学生留宿情况;

4、留校期间认真自觉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校园环境,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对违反规定的,要在开学后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5、禁止在校园内聚餐酗酒,对于因酗酒而引发的其他事态要在开学后从重处理。

六、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七月五日

附件:

假期留校住宿审批表.doc

c07c48789176a1786ca949099f6b5b93.doc (33.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