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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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11-12 11:49   审核人:

山医大汾院学函(2021) 76

各系(部):

根据2021年山西省学生资助工作精神今年要加强特困群体学生资助工作,对受汛情、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特殊困难群体予以重点关注。在符合资助政策条件前提下,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全覆盖且享受档资助。退役复学学生属于全国资助系统中中央下发名单中的,享受一档资助(3800元/人);不属于的,按3300元/人享受资助。

为做好今年的学生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档次和比例

    今年助学金档次分为档,一档标准为3800元/人;二挡标准为3000元/人,三挡标准为2300元/人。

    享受一档助学金的为特殊困难学生,以全国资助系统中中央下发的名单为准;享受二档助学金的从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含受疫情、汛情影响严重)学生中选出;享受三档助学金的从认定为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选出。二档、三档人数按助学金名额减去一档学生后,剩余名额中按1:1产生。(如某班级助学金名额为22人,一档学生为12人,剩余名额10人,则二挡5人,三挡5人)

  2. 有关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各系(部)、各班级要通过讲解国家制定资助政策的目的,让学生明白国家资助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制度安排和重要举措,帮助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

    2、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各系(部)、各班级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把对党和国家的感恩之心转化为刻苦学习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同时,对于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予以惩戒。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

    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和助学金申请表各一份(按照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顺序分开装订);

    2、系部发放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3、2021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4、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5、家庭经济信息录入模板(电子版);

    6、建行模板(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属于中央下发特殊困难及退役复学学生,自愿放弃助学金,须交回情况说明,本人签字,辅导员(班主任)签字,系部盖章。

    联系人: 魏丽君  电话:2100707

    报送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6日。

     

    学生工作部(处)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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