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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派须知
改派指调整就业派遣。改派有以下类型:
1、在择业期内申请派回原籍,然后找到了就业单位,需重新派遣;
2、在择业期内找到了就业单位,并办理了派遣手续,或单位毁约,或毕业生本人毁约,然后本人重新找到了新的用人单位,提出重新派遣。
办理改派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1、原就业报到单位的退函(派回原籍的由原籍教育局出具退函;派到具体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退函);
2、原就业报到证(从原单位或原籍教育局取回);
3、个人改派申请;
4、新的用人单位的接收函。
具备以上材料,毕业生可回学院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改派期限是毕业后两年之内,即择业期内。超过两年期限的,不能办理改派手续。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择业期内派遣到用人单位,或单位毁约,或本人毁约,本人提出改派回原籍的,只要没有超过择业期,也可以办理改派回原籍的手续。
附:改派申请
改派申请
我叫xxx,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xxxx年xx系xx专业毕业生。于xxxx年派遣到xx单位,因xx原因不能在原单位就业,现提出改派到xx单位就业。
特此申请,往予批准。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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