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就业派遣手续流程

 

     就业派遣是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经学院同意,由学院持该协议书到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的一种就业方式。

     就业派遣有以下手续流程: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通过双向选择,双方达成一致,由用人单位在《协议书》“用人单位栏”“用人单位意见”中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中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该手续是易出错之处。如果用人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或机关等无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则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果是企业,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则无须加盖公章。对于各级公有制医院,如县级医院,其上级主管部门公章指县教育局和计委(计划发展局)公章或县教育局和人事局公章。只盖卫生局公章无效。

     3、以上公章盖齐后,毕业生持《协议书》回学院,在“学校”栏中先签署所在系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到学院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以上手续齐全,学院学生处持该《协议书》到教育厅学生处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该《协议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自留,一份交用人单位,一份留学院学生工作处用来到教育厅办理就业报到证。

    《协议书》应全面填写,不应留有空白之处。凡填写不全者,教育厅学生处极有可能因此而拒绝办理就业报到证。

    《协议书》的书写应使用钢笔或中性笔,字迹工整清晰。

     办理就业派遣,应届生始于每年7月初。根据教育厅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从每年9月起,每月的第二周星期四为办理派遣时间交协议书的时间应早于星期三,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时间为次周二。其他时间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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