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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学生处与市公安局、禁毒康复中心 联合举办防范诈骗、禁毒知识宣传活动

作者: 时间:2021-03-22 点击数:


毒品是社会的毒瘤,它毁灭吸毒者,祸及吸毒者家庭,危害社会!吸毒一日不绝,禁毒工作一天不止;随着现代化科技的发展,也促使了许多人利用高科技诈骗钱财,破坏人们的财产利益电信网络作为新型诈骗方式,近年来诈骗案件频发为深入预防禁毒宣传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毒、防诈意识,我校保卫处李玉明处长、学生工作(处)李荣江处长联合汾阳市公安局新型网络犯罪侦查大队李林燕队长、汾阳市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禁毒大队贺宇晴、汾阳市公安局辰北派出所王伟指导员,于2021年3月21上午9点在学院田径运动场举行了防范诈骗与禁毒知识宣传活动。


首先开始进行宣传活动的是汾阳市公安局新型网络犯罪侦查大队李林燕队长李林燕队长主要介绍的是我们有可能遇到的骗局以及采取的对应防骗手段,在校园内营造了浓厚的防骗宣传氛围,使宣传活动深入人心,提高了在校学生的防骗、识骗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诈骗情况的发生,真正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防范、从思想上特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李队长主要讲授了一些关于电信诈骗的形式和案例。

电信诈骗主要包括以下5个比较典型的案例:1.刷单的诈骗。刷单是一项违规违纪的行为,犯罪分子主要抓住人们想获得高额佣金的心理,层层设套让你陷入陷阱,损失惨重。2.各类退款的链接。凡是收到有关退款的链接都不能点,点击链接即进入罪犯的圈套,有可能被套现银行卡并进入借贷的平台,退款要通过正规的官方平台进行退款。3.网上借贷。接到有关无抵押信用贷款的短信或者电话,请不要理会,否则就进入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正规的贷款是不需要交保证金、诚意金等先交费行为。4.网络交友。通过聊天熟悉后推荐进入一些博彩群、投资群等。5.冒充公职人员进行退款等行为。以上诈骗行为都不可轻易相信。李队长提醒我们一定要保护好个人的信息资料,不要随便出售出借个人信息为他人办卡,为罪犯提供可乘之机。如果出现违规行为,五年内银行卡等都不能进行正常的网络操作,告诫我们不能因为贪便宜而付出惨重代价。

禁毒,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尽到的一份责任,是全世界都应该做到的一份责任,青少年正是长身材,长知识的时代,是祖国未来的花朵,毒品这个大恶魔头正无时无刻地损害着这些充满期望的年轻的生命。汾阳市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禁毒大队贺宇晴为学生讲述她禁毒工作以来的所见所闻,人们一旦染上了毒品,肉体就会末尾蜕化,吸毒次数越多,毒瘾越大,肉体就蜕化越深。梦想正是这样,吸毒者完整损失了事业心和权利感,更谈不上什么梦想、品格,统统被抛到无影无踪,终日焦躁不安,人格曲解,严酷者还会出现重症肉体病一类的梦想,行为不当…此外,毒品还有情地破坏着咱们的家庭和社会,导致多少家庭流离失所、妻离子散,国家财产严酷损失…结果不堪想象。


随后,贺宇晴还展示了各种毒品的实物,并讲述这么区分辨认。呼吁所有学生,我们是祖国未来的栋梁,不要做罪恶的牺牲品,让我们斩断魔爪,迎接光辉灿烂的明天,少年自立于世界,中国才有希望。对于毒品,我们不应畏惧,要勇于面对,让我们用法律武器来打击毒品,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更加安定和美好!


最后汾阳市公安局辰北派出所王伟指导员对全校学生积极学习防范诈骗与禁毒知识进行了总结,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提升了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明白了该如何避开非法集资校园诈骗的陷阱,不因贪图小便宜而上当受骗,有效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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