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onnel Department , FenYang College of ShanXi Medical University人员组成      

 

2005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山西省教育厅   www.sxedu.gov.cn   2005-06-08 15:58:40

 

 

 

 

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晋教人职字[2005]60

 

 

各市人事局、教育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5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2005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05年全省普通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事厅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省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按照《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普通高校的实际,现就2005年度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评审范围

  申报普通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者,必须是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在高等学校(含经省政府批准,由中等师范学校过渡、组建的高等师范专科院校)工作,包括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后仍受聘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参加评审。截止2005731日,在全民企事业单位中年满法定退休年龄而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须提供批准延长退休文件。国家公务员(含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在评审范围。离退休人员须提供与聘任学校签订的正式有效聘用(返聘)合同。

  二、评审要求

  严格执行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教委联合下发的《山西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管理办法》(晋人职通字[2000]58号),按照文件规定的设岗原则、设岗办法和岗位职数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没有空缺岗位又未实行评聘分离的学校不得参加今年的评审。

  1、学历要求。申报教师职务必须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即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以后大学本科毕业晋升讲师的,须有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班结业证书或在读硕士学习成绩单(原始)。

  破格晋升: 35岁(197011日以后出生)以下教师破格晋升副教授、40岁(196511日以后出生)以下教师破格晋升教授须具有博士学位。

  正常晋升:35岁以下申报副教授、40岁以下申报教授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对于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此限制。艺术类教师暂不作硬性要求。

  教学突出是指:获国家和省教学成果奖、省教学基本功大赛名次者,获学校教学名师称号或教学赛讲前三名。经学校教学工作考评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核特别优秀者。

  科研业绩突出是指:申报教授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或主持一项省级重点科研项目。申报副教授获得山西省高校科技进步奖和山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者。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学历依据。

  2、任现职年限。讲师晋升副教授、副教授晋升教授需任职满5年,即2000年底前聘任。任现职以来取得合格学历的(至今不满5年),任职时间需满7年,即1998年底前聘任;研究生取得博士学位后申报副教授,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2003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晋升讲师的需助教任职满4年,即2001年底前聘任。

  3、外语条件。高等学校凡申报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均需具有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取得人事厅颁发的国家相应等级合格证书,2004年度取得省补充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免试外语的须符合省人事厅晋人职通字[2000]148号文件规定,即53岁以上女性晋升副高、58岁以上女性晋升正高,58岁以上男性晋升高级;获得博士学位晋升高级,获得硕士学位晋升中级。免试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其他系列申报同级普通高校教师系列的,原外语考试合格级别必须与转评相应职称外语要求的级别一致。

  4、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省人事厅晋人职通字[2002]98号文件规定,2005年申报评审高、中级教师、教辅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需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3个模块),或200272日前,经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办公室组织培训、考试颁发的合格证书或各市人事局组织的与职称评聘有关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可暂时不参加或免去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省人事厅晋人职通字[2002]98号文件规定可不按必备条件要求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近3年从晋外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从国外引进的留学人员;计算机应用专业及相近专业毕业现从事计算机应用教学的教师。

  5、考核要求。凡申报教师教辅职务者,必须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教学考核、考察意见,任现职期内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的,须至少有一次以上考核为优秀。

  6、教学工作量要求。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其教学工作量要求,要以本人所从事的实际教学工作为准,严格按照评审条件中对各类型教师的规定执行。担任专业课教学的教师不能因课时达到教学型教师要求而降低科研条件,即不能按公共课、基础课教师的条件评审。

  原科研系列人员申报评审同级教师系列职务,教学工作量要满足正常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或每学年作本专业学术专题讲座达六次以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申报评审。

  7、答辩。凡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晋升(含转评)教授、副教授(高讲过渡副教授)、图书系列副研究馆员、实验系列高级实验师,不论学校有无评审权,一律参加全省当年统一组织的学术答辩。答辩具体要求另行发文。

  8、专业工龄计算。从本人档案原始记载的实际从事本专业工作当年算起,实算至2005年底。

  9、申报评审第二任职资格要求。凡由其他系列申报评审同级普通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在普通高校教学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经学校考察胜任者方可转评。需附学校主管部门的专题报告连同评审材料报送省教育厅职称办公室。

  10、论文、专著要求。参评人员提交的论文、专著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在本专业学术刊物和出版社发表、出版,第一作者或独著。专著要有统一书号(ISBN)。刊物必须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公开出版、发行。对评审当年发表多篇论文者,只计算发表在学术报刊正刊上的专业研究文章。

  凡被SCIEIISTP三大索引收录的学术论文,不论在哪个级别的刊物上发表,均按一级学术主导刊物级别对待。

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论级别一般只作参考。如果是专业性较强的论文集,同一期中不论篇数多少,只按一篇计算。五国以上国际会议论文集,经评审专家认可,可按国家级论文对待。

  对于发表在非法出版物上的论文一律不算,见附件420041118日新闻出版署、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取缔的90种非法报刊目录。发表在论文集、学习方法性刊物(读者对象为学生的)、市(地)级报纸上的论文不能作为参评条件。论文一般不能少于2000字。获奖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的。

  11、科研要求。凡以科研成果作为主要晋升条件者,要提供科研经费下达文件,没有经费下达文件的,要求提供项目立项书。

  12、收费。评审、答辩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教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行字[2005]44号)执行。

  13、实行公示制度。学校在推荐人选之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择优的原则实行公示。即将上级部门评审文件规定、个人申请、单位考评、推荐等各项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在全校公示;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奖惩以及论文、专著发表情况进行公示;把对个人量化考核评议结果和排名情况进行公示。

  三、关于独立设置高职学院的中专高级讲师职务过渡

继续执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山西省2004年普通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晋人职字[2004]56号)关于高讲过渡副教授的规定:

  1、凡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含经省政府批准,由中等师范学校过渡、组建的高等师范专科院校)中2003年底以前取得中专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通过审核程序逐步过渡为普通高校副教授: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答辩成绩合格;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外语考试取得A级国家合格证书。

  2、已经进行高讲过渡副教授工作的高职院校不再评审普通中专教师(教辅)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2004年以后批准新成立的高职学院(2005年第一年开始过渡工作的)如本人坚持申报中专高级讲师任职资格,在转评副教授任职条件上按正常晋升普通高校副教授任职条件要求。

  3、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和由中师过渡、组建为高等师范专科院校的教师,凡2004年(含2004年)以后取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在转评普通高校副教授任职条件上按正常晋升副教授条件要求。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各学校在不低于本文件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制定本校当年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本安排意见未及问题,按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5]38号文件执行。其他信息请从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 pta.com)或山西人事人才网(www.sxeve.gov.cn)查询。

  2、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教师高级(含转评,下同)职务的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四份,申报辅系列副高职务的填写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申报讲师和教辅系列中级职务的一式三份。申报教师职务与辅系列人员均须分别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和《山西省高等学校教辅人员职务评审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要求打印清晰,使用标准的B48k纸)。以上所有表格可从山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下载。

  2)学校主管部门推荐评审函。全民事业单位中的非占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个人双方聘用合同。

  3)学校申报人员花名表(按教授、副教授、讲师,实验、图书高、中级分别造册)一份(要求打印,表样可从网上下载)。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审核原件后只留复印件。

  6)外语合格证原件。

  7)近五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表。

  8)现职务申报表、聘书原件和聘任文件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

  9)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考察评价表。

  10)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科研成果鉴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核盖章)。

  11)答辩书。

  12)论文、专著原件。

  (报送材料时请将4-10项材料装订成册)

  13)报送材料时间为2005815日至825日。报送地点:太原并州北路65号山西教育宾馆北楼102号省教育厅职称办公室;电话:4935495 4935496  2027935 4050836

 

附件:

  1、山西省普通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2、山西省普通高校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3、山西省普通高校实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4、新闻出版署、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取缔的90种非法报刊目录

 

 

 

附件一:

 

山西省普通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法纪,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

  二、晋升教授业务条件

  1、教学业务必备条件

  ⑴具有本学科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基础知识和提出本专业教学研究方向的能力,并在教法研究方面具有较高的造诣,对本学科领域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⑵能认真履行副教授岗位职责,系统地承担过两门以上本科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没有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业和学校除外),其中一门必须为基础或专业基础课,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双肩挑的人员按规定减免工作量要求)

  ⑶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其教学效果达到与教授职务相应的教学水平。

  2、科研业务必备条件

  在任职期间具有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和一定数量的科学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过具有重大学术、重要技术的研究或攻关项目;发表过达到国际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学术论文;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教材或教学法研究方面的专著,对学科发展、学校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在符合以上必备条件后,由于教师所履行岗位职责不同,按以下类型区别:

  教学型教师

  教学型教师为公共课、基础课(思想政治教师以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为准)教师,分AB两类进行评审。

  A类型教师

  高校教龄在25年以上.在聘任副教授职务期间(近五年内),平均每学年授课时数在220课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

  任职期间,对所从事的学科教学有创新,并在教学工作实践中付诸实施,效果较好。在国际或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下同)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l篇,(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一项,前三名主要负责人),同时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水平较高的论文2篇以上。

  高职学院由高讲转评(过渡)为副教授申报A类型教授职务的必须副教授任职时间满5年。

  B类型教师

  在聘任副教授职务期间(近五年内),平均每学年授课在180课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任职期间,在国际或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1篇以上。

  2、任职期间,在国家级本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文科教师不少于15万字,

  3、编写国家统编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编写任务(须提供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任务书)

  4、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前三名负责人;或获省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一项,前两名负责人。

  5、获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独作。

  6、获国家级优秀教材奖,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7、获得一项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发明专利一项,前两名发明人。

  8、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项目前五名负责人;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一项,前三名负责人。

  (A类型教师符合上述条件之两条者亦可)

  教学科研型教师

  教学科研型教师为技术基础课、专业课(教学管理型教师可以为基础课)教师,分CD两类进行评审。

  C类型教师

  在聘任副教授职务期间(近五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课时数在140课时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任职期间,在国际或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l篇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3篇以上。

  2、任职期间,在国家级本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2万字,文科教师不少于18万字。

  3、编写国家统编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编写任务(须提供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任务书)

  4、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一项,项目前三名负责人;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前两名负责人。

  5、获国家优秀教材奖,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6、获得一项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发明专利一项,前两名发明人。

  7、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前五名负责人;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一项,前三名负责人。

  D类型教师

  在聘任副教授职务期间(近五年内),平均每学年授课时数在100课时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任职期间,在国际或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2篇以上。

  2、任职期间,在国家级本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宇,文科教师不少于20万字。

  3、编写国家统编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委员会所下达的编写任务(须提供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任务书)。

  4、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项,前三名负责人;或获省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一项,前两名负责人。

  5、获国家优秀教材奖,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6、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项,前五名负责人;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一项,前三名负责人。

  7、承担并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经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前三名负责人。

  (C类型教师和教学型教师符合上述条件之两名者亦可)

  科研教学型教师

  科研教学型教师是以从事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科学研究工作为主,兼任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分EFG三类进行评审。

  E类型教师

  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在聘任副教授职务期间(近五年内),平均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三分之一以上,同时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一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任职期间,在国际或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2、任职期间,在国家级本专业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不少于20万字,文科教师不少于25万宇。

  3、编写国家统编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委员会所下达的编写任务(须提供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任务书)

  4、获得一项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5、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以上奖一项,项目前三名主要负责人。

  (教学型教师、教学科研型教师符合上述条件之两条者亦可)

  F类型教师

  以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工作为主,在聘任五年以上副教授职务期间,平均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四分之一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l、独立承担科技开发重大项目,并取得显著成绩,产生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上)

  2、在技术推广工作中成就显著,在一个地区或企业产生重大影响,技术成果得到大面积推广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为国家创造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上)

  3、独立承担有关推广、开发、普及教育等重大项目,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星火科技二等以上奖一项或省部级一等奖一项,项目前两名主要负责人。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10万元以上)

  G类型教师

  以产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推广工作为主,在聘任副教授职务期间,平均每学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五分之一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任职期间,在产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围绕经济建设中的关键性技术开发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并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为学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2、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独立承担有关推广、开发、普及等重大项目,获得国家级星火科技二等以上奖一项或获省部级一等奖二项,项目前两名主要负责人,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50万元以上)

  3、在技术推广工作中能够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在向企业转让技术或从企业立项到投产的工作中,为国家创造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教师

  专职从事班主任、辅导员教学工作,在聘任副教授职务期间(近五年内)对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有创新、成绩突出,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过一项省级科研项目,每学年讲授一门列入教学计划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同时完成学校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和其他工作量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在国际或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人研究方向相一致的或学生思想工作方面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l篇以上。

  2、在国家级本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与本人研究方向相一致的或学生思想工作方面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一部,字数在 15万字以上。  

  3、参加国家统编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编写任务(必须提供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任务书)

  4、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项目前四名负责人;或获省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一项,前三名负责人。

  5、获省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前三名负责人;二等奖一项,前两名负责人;三等奖独作。

  6、获国家级优秀教材奖,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三、晋升副教授业务条件

  ()教学业务条件

  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系统地承担一门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双肩挑人员按规定减免工作量折算),经全面考查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

  ()科学技术业务条件

  在聘任讲师职务期间,有明确的科学研究方向,发表过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论文或出版过有价值的著作、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或在教学研究方面有较高造诣;或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在符合以上必备条件后,由于教师所履行岗位职责不同,按以下类型区别:

  教学型教师

  教学型教师为公共课、基础课(思想政治教师以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为准)教师,分AB两类进行评审。

  A类型教师

  本科高校教龄在20年以上,专科学校教龄在25年以上。在聘任讲师职务期间(近五年内),平均每学年授课时数在220课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

  在聘任讲师职务期间,注重教学方法研究和教学改革,教学成绩突出,所任班级的教学成绩均在同年级、同课程的前列,并在校内讲过观摩教学课,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公认为教学成绩优秀。获得省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一项,前三名主要负责人,同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教学研究学术论文4篇以上。

  B类型教师

  任职期间,平均每学年授课时数在180课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l、任职期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4篇以上。

  2、任职期间,在国家级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或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文科教师无论何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另加2万字要求。

  3、参加国家统编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编写任务(须提供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任务书);或省统编教材、协作教材,对于主编、副主编,本人撰写部分在10万字左右,编委及其他编纂人员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2万字。

  4、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项目前三名负责人。

  5、获省部级优秀教材奖,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6、完成一项科研项目,通过省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得一项较高学术价值的发明专利,前三名负责人。

  7、获得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四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二名、优秀奖独作。

  8、获得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进步奖、山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一项,前三名;二等奖第一名;可作为省级科研项目对待。

  9、专科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两项学校的科研项目按满足一个省级科研项目对待,但必须提供完善真实的科研立项手续。

  教学科研型教师(不分类)

  教学科研型教师为技术基础课、专业课教师,平均每学年授课时数在120课时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任职期间,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l篇以上;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2篇以上。

  2、任职期间,在国家级本专业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或在省级本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科教师不论何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另加2万字要求。

  3、编写国家统编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委员会所下达的编写任务(须提供教材编写委员去下达的任务书)。或省统编教材、协作教材,对于主编、副主编,本人撰写部分在15万字左右,编委及其他编纂人员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教学参考书,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5万字。

  4、获省教学成果二等以上奖一项,项目前两名负责人。     5、完成一项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得一项较高学术价值的发明专利,第一或第二发明人。

  科研教学型教师

  科研教学型教师是以从事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科学研究工作为主,兼任一定教学工作的教师,分CDE三类进行评审。

  C类型教师

  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平均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教师工作量和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l、任职期间,在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2篇以上。

  2、任职期间,在国家级本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15万字。或在省级本专业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文科教师无论何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另加5万字要求。

  3、参加国家统编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委员会所下达的编写任务(须提供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任务书)。或省级统编教材,对于主编、副主编本人撰写部分在20万字左右,编委及其他编纂人员撰写部分不少于26万字。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奖一项,前三名负责人。或完成一项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前两名负责人。

  D类型教师

  以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工作为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四分之一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任职期间,在科技开发中独立承担或协作承担有关科技开发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300 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学校纯收入在20万元以上)

  2、在新技术推广中能够独立承担推广项目,在一个地区或数个地区产生一定影响,或在生产技术中解决了关键性难题,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收到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相应的贡献(学校纯收入30万元以上)

  3、独立承担有关推广、开发、普及教育等项目,并获得国家级星火科技二等奖一项,前三名主要负责人。同时为学校做出相应的贡献(学校纯收入10万元以上)

  E类型教师

  以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工作为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五分之一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l、任职期间,在产业经营管理、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方面取得成果,独立承担或协作承担过有关科技开发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学校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上)

  2、在产学研合作方面,独之承担有关推广、开发、普及教育等项目,并获得国家级星火科技二等奖一项,项目前三名负责人。同时为学校建设做出了相应的贡献(学校纯收入在20万元以上)

  3、在新技术推广工作中,为一个地区或数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一定贡献,或在技术创新中解决了关键性难题,收到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300万元以上)。同时为学校做出相应的贡献(学校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上)

  专职班主任、辅导员型教师

  专职从事班主任、辅导员教学工作, 在聘任讲师职务期间所任班级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效果和思想政治工作均在同年级、同课程的前列;每学年讲授一门列入教学计划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同时完成学校规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和其他工作量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研究方向相一致的或学生思想工作方面研究学术论文4篇以上。

  2、任职期间,在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本专业与研究方向相一致的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学术水平较高的10万字以上著作一部。   

  3、参加国家统编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委员会所下达的编写任务(必须提供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任务书)。或编写省统编教材或协作教材,字数8万字以上。

  4、获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项目前三名负责人。

  5、获省优秀教材奖,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6、完成一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通过省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得一项较高学术价值的发明专利,前三名负责人。

  7、获得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四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二名、优秀奖独作。

  8、获得山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和山西省高校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前三名;二等奖第一名。

  四、晋升讲师业务条件

  () 教学业务必备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可直接聘任为讲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高等学校教学工作满三年以上;

  3 系统地讲授过一门以上基础课、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4、在教学研究、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察,达到与讲师职务相应的教学水平。

  ()科研业务必备条件

  聘任助教职务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具有一定水平的论文2篇以上;或参加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含教材),本人撰写部分1万字以上。

  五、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破学历晋升副教授以上职务的,学历不能低于专科,专业工龄教授须满25年,副教授须满20年;破任职时间的,只准比规定任职时间最多提前两年。任职时间和学历都不达要求的不能破格评审。

  2、助教一般不能越过讲师破格晋升副教授。

  3、具有博士学位及留学归国人员,没有两年以上教学经历的,不得破格晋升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破格晋升的,答辩成绩必须为优秀。

  (二)破格晋升教授学术技术业务条件

  具有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和一定数量的科学研究成果,主持完成或直接指导完成过具有重大学术、重要技术的研究课题、攻关项目或科研开发项目,并经过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副教授破格晋升教授者,学术技术业务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三条:   

  1、在国际或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3篇以上,或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被三大索引收录者。

  2、国家级本专业出版社已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万字,文科教师不少于25万字。或编写国家统编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委员会所下达的编写任务(须提供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任务书)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项,前三名负责人,或获省教学成果一等以上奖一项,前两名负责人。

  4、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奖一项,前三名主要负责人。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奖一项,前三名主要负责人。

  5、在产学研合作方面成绩突出,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50万元以上)。或参与和主持国家“973”、“863”等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国际间的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为学校争取科研项目经费在100万元以上。

  (三)破格晋升副教授学术技术业务条件

  具有坚实的本学科的理论基础和稳定的科学研究方向。在学科建设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方面做出一定的贡献。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学术、重要技术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科研开发项目,并经过成果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任讲师以来不达规定年限或不达学历破格晋升副教授者,学术技术业务条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三条:   

  1、在国际或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2篇以上,或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被三大索引收录。

  2、在国家级本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

  3、在省级本专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与本专业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文科教师无论何出版社另加5万字要求。或编写国家统编教材,完成教材编写委员会所下达的编写任务(须提供教材编写委员会下达的任务书)。或编写省统编教材,对于主编、副主编,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万字,编委及其它编纂人员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5万字。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奖一项,项目前三名主要负责人。

  5、在科技开发、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收到一定社会效益,为学校做出一定贡献(学校纯收入在20万元以上)

 

 

 

 

 

附件二:

 

山西省普通高校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根据国家《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人事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的实际,对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资料室从事图书管理、采编、文献研究、书目编辑、分类、主题标引、编著提要、解答咨询、文献检索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符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考核等条件。

  (二)学历要求

  申报副研究馆员、馆员均要求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任职年限

  晋升副研究馆员需聘任馆员职务5年以上。获博士学位,需从事图书、资料管理工作满2年。

  晋升馆员需聘任助理馆员职务4年以上。获硕士学位,需从事图书、资料管理工作满3年;获博士学位,可直接聘任为馆员。

 (四)外语条件

  副研究馆员:全国外语统一考试B级以上。

  馆员:全国外语统一考试C级以上。

  (五)业务条件

  副研究馆员:须担任书刊采访、分编、文献研究、文献加工、编制书目索引等方面的指导、审核工作;具有丰富而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图书馆学、情报学或其他某学科具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较深的研究,有一定的论著和译著,能运用本专业知识解决图书、情报研究工作中较复杂的理论问题和技术难题,能够指导馆员开展业务、学术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职期间,以第一作者(下同)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5篇以上。

  2、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具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论著、科技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或译著本人翻译部分不少于15万字;或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著、科技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或译著本人翻译部分不少于25万字。

  3、在图书馆建设、科技情报研究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学校科技开发、技术创新做出一定贡献,收到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为学校创收在8万元以上。

  4、完成一项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一项发明专利,第一、二负责人,同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

  5、获省部级教书育人奖一项,前三名,同时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学术水平较高的本专业论文2篇。

  6、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二等以上奖一项,项目前三名负责人,同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1篇。

  馆员:系统地掌握图书、资料或其他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2篇以上。

  2、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图书资料、文献研究、情报研究专业的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附件三:

 

山西省普通高校实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根据国家《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人事部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际,对实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普通高等学校实验室、电教中心、计算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部门从事实验室建设、管理、实验操作、仪器维修、电教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马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岗位职责,符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考核等条件。

  (二)学历要求

  申报高级实验师一般要求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

  申报实验师要求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任职年限

  高级实验师: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任实验师职务6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实验工作2年以上。

  实验师:具有硕士学位从事实验工作满2-3年;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任助理实验师4年以上。

  (四)外语条件

  高级实验师:全国外语统一考试B级以上。

  实验师:全国外语统一考试C级以上。

  (五)业务条件

  高级实验师:具有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实验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指导实验师开展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大学本科学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提出本专业实验研究方向的能力,并在实验研究方面造诣高深,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下同)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4篇以上;或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实验教材、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

  2、在实验室建设中,能创新实验手段和实验内容,通过省级以上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前三名负责人;同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论文2篇。

  3、在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改进、引进、使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并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学校创收纯收入在15万元以上。

  4、主持或协助完成一项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前四名负责人。同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2篇。

  5、获省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三等以上奖一项,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同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1篇以上。

  6、获省教学成果奖、省高校科技进步奖、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奖一项,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同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1篇以上。

  大学专科学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两条: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3篇以上。

  2、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实验教材、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在实验室建设中,能创新实验手段和实验内容,通过省级以上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前三名负责人。

  4、主持或协助完成一项科研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前四名负责人。

  5、获省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三等以上奖一项,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6、获省教学成果奖、省高校科技进步奖、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奖一项,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实验师 :掌握与本专业业务有关的技术知识,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和创造实验条件的能力,有娴熟的实验技能、技巧和丰富的实验经验。能够对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排除故障。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水平较高的论文1篇以上。

  2、在省级出版社出版并公开发行实验教材、专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万字。

 

 

工程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评审范围

  在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电教、基本建设、后勤、设备维修等部门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

  获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3年;大学本科及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三)外语条件

  全国外语统一考试B级。

 (四)业务条件

  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学校纯收入在5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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