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制度
 
细胞培养室使用制度
2020-10-27 08:50 付慧  审核人:

1.使用细胞培养室,必须事先提出申请,预约登记,经批准和培训后方可入室进行实验(国自然、省级课题者可优先使用)。非实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细胞室。

2.申请原则上使用期限最多为3个月,如还需使用可再次申请(有特殊情况者可与科技中心协商)。

3.入室实验人员须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细胞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细胞培养室卫生及消毒制度》。如有违反,经警告无效后,将取消其实验资格,终止其在本平台的实验。

4.每次实验之前要提前预约,便于协调他人安排实验。

5.入室实验人员须爱护细胞室内的各仪器设备,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规范化操作。使用仪器前,应了解其性能并熟练掌握操作方法。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改仪器程序。用后,使仪器恢复原位。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或损坏仪器设备者,应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要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分。

6.细胞室内严禁进行微生物等其他易污染物相关实验,不得进行与无菌实验无关的实验。

7.细胞室使用须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共同验好仪器设备、签订承诺书后使用。使用结束后须清空个人所有实验用品,经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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