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12-07 10:55   审核人:

各系(部)、馆、中心:

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体现高校科研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提升科研实力、培养科技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科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为做好学院2021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经2020年12月3日院长会议研究通过,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所有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科、校级重点学科、吕梁市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及骨干人员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必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符合申报条件,具一定研究基础的教师鼓励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二、保障措施

1.约束性措施

(1)与年度考核挂钩。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个人年度考核评优的依据之一。

(2)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挂钩。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晋升教授、副教授优先推荐的依据。

(3)与导师聘任挂钩。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聘任硕(博)士指导教师的优先推荐条件。

(4)与系(部)考核相挂钩。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数量、质量为系(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2.鼓励性措施

(1)获得国家自然基金资助,按《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科技工作奖励办法》(山医大汾院院字[2019]126号)文件给与奖励。

(2)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通过国家基金委形式审查),每项给予1万元科研绩效奖励。

(3)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为优先安排研究生招生的依据之一。

4)学校为重点申报书提供专家指导经费支持。

三、其他

1.各系(部)可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措施,保证申报工作取得实效。

2.以上事项由科技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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