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山西医科大学

  学校代码10114

  办学地点:校本部   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汾阳学院  汾阳市英雄北路16号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一、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 录取原则: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2. 投档比例:我校一般按120%的比例提档。

  3. 第二志愿: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满额的情况下,由于受计划数的限制,第二志愿考生则难以保证录取。

  4. 专业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专业报考情况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成绩并列则根据所报志愿及拟录专业的特点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择优录取。

  5. 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挡的政策和做法。
  6. 根据专业特点,我校第一批A类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

  7.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栏和网站公布。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 计划公布:分省的来源计划与专业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简章与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2.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对男女考生无比例要求。

  3. 外语语种要求:只限英语语种考生

  4. 身高要求: 法医学专业男生一般在1.70米以上, 女生一般在1.60米以上,其它专业不限。

  三、奖、贷、助学金情况: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收取平均学费的20%设立各种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学生。其中优秀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奖学金为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为1300元/年;三等奖学金为750元/年;享受面占学生总数的35%。活动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和开展各项活动。创新奖学金用于支持和奖励学生创新活动和创新实践。

  此外,学校还设立有“邵象伊奖学金”、“沙洛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学生,还可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贷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来完成学业。

  四、收费标准:

  1. 学费:

4420/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4160/

法医学、药学、预防医学、护理学

3200/

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中药学、药物制剂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医药营销、助产

  2. 公寓费:600元/人.年、800元/人.年、1100元/人.年

  3. 卧具费:约500元/人

  五、体检标准:

  1. 按照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学校将对录取后的新生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颁发证书:

  山西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七、其他:

  学校在招生期间,对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招生办需要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请考生务必将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在《高考信息登记表》中填写清楚。

  八、咨询联系电话:

  1、校本部:
  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
  邮编:030001
  电话:(0351)4135433、4135422
  Email:sxmuzsb@163.com 
  网址:www.sxmu.edu.cn
  传真:(0351)4085895、4072559

  2、汾阳学院:
  地址:汾阳市英雄北路16号
  邮编:032200
  电话:(0358)7235011
  E-mail:  mufyzsb@163.com
  网址:www.sxmufy.edu.cn
  传真:(0358)7222497

  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办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