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医 科 大 学
关于印发《山西医科大学院(系、部)教学
工作评估办法》的通知
山医大校教评字[2004]6号
各学院、系(部)、处(室)、中心、馆(所)、医院:
根据教育部[2001]4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和教育部教高司函[2002]152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特制订《山西医科大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评估办法》。具体事宜与要求如下:
1、各学院、系(部)、中心、馆(所)及相关职能处(室)应予以高度重视,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
2、评估工作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评估检查为手段,对照指标体系开展评建工作,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真正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3、鉴于各职能处室工作性质差异较大,自评工作可参考《山西医科大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评估办法》进行。
4、我校在2006年评估前每年组织一次院系评估,评估结束后每2-3年组织一次。校评估专家组评估时间在每学年第一学期10月份。
5、自评报告表格到http://www.sxmu.edu.cn/jxpg/下载。
6、评估工作由教学评估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〇〇四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教学评估 评估办法 通知
抄 送:校内各单位
山西医科大学办公室
2004年7月 日印发
共印150份
山 西 医 科 大 学
院(系、部)教学工作评估办法
各院(系、部)是组织各项教学活动,实施教学管理的基本单位。院系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石。为切实落实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指导思想,加强学校对院系级教学单位工作的宏观管理,推动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改革,增强院系级教学单位的办学活力,特制定“山西医科大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建立教学管理的激励机制。
一、评估指标设置依据
山西医科大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设计依据是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的若干意见》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办法》采用指标体系评估,实施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相结合,集中评估和平时积累评估相结合的方法,明确评估内容和标准,以提高评估过程的可操作性和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在指标设置中充分考虑了院系级教学单位的现状和承担的任务,评估项目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和可测性。希望通过评估鼓励各学院办出自己的特色,提高教学与管理水平。
二、山西医科大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评估要完成三大报告,自评报告、特色报告和自评结果依据(见附件)。
三、考核评估方法
考核评估工作由各院系级教学单位自评和学校教学评估专家组考评两部分组成。校教学评估专家组根据各院系级教学单位自评报告和现场考察情况,形成综合考评意见。各院系级教学单位应该根据考评意见改进工作,如不同意考评意见可以向学校教学评估办公室申诉,由校教学评估专家组复核。最终考评意见由学校教学评估办公室确定。考核评估每2-3年组织一次,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
四、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1.山西医科大学院(系、部)教学工作评估结论分为四种: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优秀:75%的应考核指标为A,D=0, 其中重要项目A≥8;教学科研与科研教学型单位的“科研情况”为A,
有突出的特色项目。
良好:70%的应考核指标为A,D=0, 其中重要项目A+B≥8;教学科研与科研教学型单位的“科研情况”为B,有特色项目。
合格:D≤5重要项目D≤1。
(二级指标共24项)
2.二级指标的评估标准中给出A、C两等,低于C级的为D级,A、C之间为B级。
五、评估结果不进行院(系、部)之间的评比,只作为各院(系、部)改进教学工作的依据,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以推动我校的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
山西医科大学
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
(注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学院(系、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自评自建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教学建设与改革主要成效
(本一级标题各职能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命名)
一、(可按一级指标论述)
二、
三、
第四部分:特色项目
第五部分:自评结果
第六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整改措施
正文格式:要求一级标题居中小二号黑体,段前一倍行距;二级标题四号黑体,段前0.5倍行距;正文小四号宋体,1.25倍行距)
第一部分:学院(系、部)基本情况
包括:院系部发展简史,机构设置,发展目标定位,博士、硕士点、本专科专业,毕业生人数、现有学生数,教职工人数,教师年龄、职称、学历学位结构情况,科研成果等。
第二部分:自评自建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教学建设与改革主要成效(可按一级指标论述)
包括: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重点学科专业、重点课程、重点实验室建设情况要突出),教学条件建设(含实验室建设),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实验与实习教学改革,素质教育等。
第四部分:特色项目
特色是独特优质风貌,特别出色的所在,独出于众的意思。办学特色是办学历史的沉淀,它是传统和风格的长期积累,有一定的稳定性,对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效果明显、作用大。办学的特色可以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总体上的治学方略、办学理念、办学思路;
教育上的特色——教育模式、人才特色;
教学上的特色——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以及解决教改中的重大问题等;
在教学管理上的特色——科学、先进的教学管理制度、运行机制等;
优良的校风。
各院系部应立足实际,深入挖掘,实事求是地提炼本单位特色。特色可大可小,可以是全局的,也可以是局部的:可以各方面的,特色应对优化培养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作用大,效果显著。特色就是灵魂,特色就是鲜明的旗帜,是长期积淀而成的优良传统,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得到公认。
第五部分:自评结果
第六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整改措施
1、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2、整改建设的主要目标、措施和整改工作进度安排。
山西医科大学
院(系、部)教学工作评估
自评结果依据
注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领会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各指标的内涵和要求,挖掘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的有效材料,充分收集备查材料,抓住重点、突出亮点,紧扣“本科教学”这个关键词进行填写。
2、自我测评部分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客观、全面、综合地反映本单位的教学工作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可以采用数据、图表、案例、文字等
3、填写《自评结果依据》,要注意数据的准确性和统一性。要和评估材料档案中收集、统计的数据保持一致。
4、自我测评的内容应具有相应的“主要备查材料”,有些重要材料若无法在自我评测内容中体现,则作为独立的备查材料列入表中。
5、除教务处外,其他职能部门只写自评报告与管理特色报告,不必填写《自评结果依据》,但备查材料需按指标要求进行编号,并附在自评报告各指标之后。
二、填表说明
1、每一评估表的自我测评栏内均提供了填写本表的主要内容要求(仅供参考),填写时请将本部分删除,不保留在自我评测材料中。
2、备查材料中要求统计的近三年数据年度是指2001、2002、2003年、2004年1月-6月;学年是指2001—2002、2002—2003、2003—2004学年。
2、评估材料所需要的表格在校教学评估网上公布,各单位可到网上下载后填写,网址:http://www.sxmu.edu.cn/jxpg/。
3、《自评结果依据》可从教学评估网下载后填写。根据填写内容调整表格高度,各表顶线与底线要高低一致。各表可续页,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评估指标体系与自评等级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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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自评等级 |
主要观测点 |
参考 权重 |
自评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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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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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办 学 指 导 思 想 |
1.1 目标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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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部)的定位与规划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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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办学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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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思想观念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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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中心地位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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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师 资 队 伍 |
2.1 队伍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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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结构状态与发展趋势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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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中有研究生学位的比例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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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主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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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教师资格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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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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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 学 条 件 与 利 用 |
3.1教学基本 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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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状况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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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实习基地状况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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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状况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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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场面积及体育设施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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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教学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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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用于补贴教学的经费投入情况(含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差旅、图书资料购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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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 学 建 设 与 改 革 |
4.1 专业 |
|
新办专业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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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计划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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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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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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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建设与成效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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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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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教学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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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实践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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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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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的课程总数的比例及效果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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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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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科 研 情 况 |
5.1学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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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梯队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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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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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科研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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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成果与专利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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