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实验材料采购计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17 点击数:

关于编制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实验材料采购计划的通知

山医大汾院教函[2020]26

系(

实验教学材料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需要,为做好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实验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教学实验室制定实际材料消耗预算,须按学科专业特点、学生规模、近年使用和消耗平均额度、实验课程门数和时数等相关指标灵活配置。

要求必须是根据教学任务和实验教学大纲开设的实验项目项目开展确需耗材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实验大纲没有列出的实验项目实验耗材不予采购;个人科研课题实验材料一律不允许放入本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的编制要切合实际,应在综合考虑本教学实验室现有库存的基础上进行,以满足实验教学需求为度。

为确保实验材料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填写内容需规范、合理。具体要求:

1.材料名称准确统一;规格型号准确无误;药品最小包装规格、纯度要符合国家标准。不能用概数,如 “长”、“短”“大”、“厚”。

2.对生产厂家有要求的一定要注明厂家。

3.属于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神经管制类药品的材料上报时需标注清楚。

四、请认真填写实验耗材采购计划表,表中各项信息不得漏填。因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的不能采购或错误采购由申报系(、教学实验室负责。

五、各系(、教学实验室要建立实验耗材使用登记制度,教师领用时要签字。

六、实验耗材采购计划表经实验室主任认真审定、系(主任需采购计划制表人逐项(尤其是针对所用数量)汇报后,再核准并签字、加盖公章,系(部)为单位1式2份于1127日(星期五)下午前送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李越老师收

联系电话0358-2100775(5775)

E-mail:2636684950@qq.com

此通知

附件:《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验材料采购计划表》

(请一定填写在规定格式的Excel表见电子版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

       二O二O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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