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关于做好2020年中秋、国庆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山医大汾院教函(2020)18号
各系(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确保中秋国庆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 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特点,落实假期每日值班、安全巡查制度做好记录。国庆期间不开展实验活动的房间,在切实做好防火、 防盗、防爆、防潮等各项安全措施后,关闭水、电、气、门窗。
2、各部门在假期前务必组织力量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的清理,排除各类隐患。在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方面,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严格规范辐射、危化品、气瓶、危险物品、仪器设备、用电等各项安全管理。
特此通知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