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关于启用“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进行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及强化实践技能操作和过程性考核的通知
山医大汾院院字(2022) 号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践育人水平,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的深度融合,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推动学校教师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实验教学新模式,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教育部关于开展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同时综合我校实验教学实际,决定从本学期开始正式启用我校“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的需要,同时“虚实结合”进一步强化实践技能操作及实践技能过程性考核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平台简介: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为学校建设的校级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目前由“成都泰盟软件有限公司VMC-100平台”“上海梦之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V2.0平台”“学校自建项目”三个子平台构成, 已实现“一套密码一站式登录”,可同时支持电脑端、手机端访问。主要目的是汇聚全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提供在线实验教学支撑和教学考核管理,同时确保资源全天候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共享,教师也可登陆平台自行添加资源。目前平台涵盖联合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实验技术、助产、眼视光学等9个本科专业相关课程的实践技能操作及实验室安全教育等医学虚拟仿真项目308个。
二、登录网址或登录路径:
网址:http://172.31.8.41/
或登录学校主页http://www.sxmufyc.edu.cn/——“便捷通道”栏——“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栏目。
或登录学校教务处网页——“教学e平台”—— “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栏目。
三、用户名及密码
学生:用户名及密码均为学号;
教师:用户名及密码均为在校期间“教工工号”(详见后附)
备注:手机端登录时账号的前面加10114FYXY_
四、使用过程管理
(一)熟悉平台内容
各教学部门须积极组织相关授课教师熟悉学校“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相关项目内容。
(二)熟练使用平台
各教学部门须组织教师掌握学校“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的功能及操作程序,如尚未取得授权、不熟悉平台使用等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三)重视平台资源使用,认真抓好落实
1.各教学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的推广使用、规范管理;坚决防范和制止有害和不良信息的传播。
2.各教学部门要以此为契机不断推动实验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实验教学改革,推动线上实验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实验课程的建设。线上实验课程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为主,辅助以相应的网络支持(包括平台、汇聚各类信息资源、提供教师与技术支持等)进行建设;线上线下混合式实验课程应注重淘汰陈旧落后实体实验项目,保留优质、综合性实体实验教学项目, 逐步引入符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以及教学大纲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必要的建设。
3.各教学部门要在学习与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相关课程实验教学内容,对照学校“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提供的实验项目清单,制定出本部门要求使用虚拟仿真资源配合线下教学的配套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措施,以确保优质资源真正应用到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和考核中。
4.各教学部门要督促并要求相关教研室、实验室授课教师定时(课前、课中或课后)、及时对学生进行线上教学任务的安排。
5.各教学部门要督促并要求相关教研室、实验室授课教师要针对学科及课程特点择优选取可采用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资源,作为线下实验教学、现有实体实验项目开展实验教学的必要补充。
6.各教学部门要督促并要求相关教研室、实验室授课教师要对应课程包含虚拟仿真项目建立必要的实验辅导QQ群,做好学生的在线辅导与答疑。
7.各教学部门要督促并要求相关教研室、实验室授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平台内学习行为分析数据,了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督促学生完成学习进度,做好学生线上学习结果的记录和认定,并要求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学生实验课程的过程性、形成性评价考核范畴。
8.各教学部门若有符合条件的自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请与教务处及时联系,可自荐接入学校“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平台” “学校自建项目” 子平台。“自荐项目”接入平台运行良好并免费开放满2年,经验收合格的授予“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优秀项目”称号并予以一定奖励。
9.教务处要指定专人负责与现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的联系对接,做好使用、管理等服务工作。要组织相关课程任课教师提前注册账号、熟悉平台使用和虚拟实验教学操作流程等。同时应建立QQ群或微信群等互动渠道,做好在线问题答疑、督学等工作。
10.教务处要定期开展在线实验教学资源使用情况的巡查,并定期通报。对于不重视平台资源使用,不能认真抓好落实的部门,将予以全校范围通报。
五、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六、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