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03 点击数:

关于印发《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馆、中心教学基地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一九年十月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统一基地建设标准,规范专业实践教学,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意见》(山医大汾院院字(2019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1. 指导思想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应根据国家、学校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学校“优化专业结构,强化特色建设”的要求,按照“四有四化”原则,结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立适合专业发展需要的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统一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依据基地管理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专业对口、相对集中,数量充足、长期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落实好实践教学目标任务、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等实践教学环节,以满足专业教学需要,方便学生管理,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2. 工作范围

    学校开设的所有本专科专业。

    三、主要内容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教学基地管理办法,二是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3. 教学基地管理办法为总纲,主要包括建设指导思想和建设思路、教学基地的类型、教学基地的设置与认定、教学基地的管理、教学基地的师资管理等内容。标题格式为“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专业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4. 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是对基地实践教学进行量化评估的依据。根据各专业实践教学基本要求,遵循科学性、导向性、完整性、独立性、可操作性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教学基地的教学地位、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实施、教学改革与创新、教育教学质量等情况进行界定并进行量化评估。标题格式为“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专业教学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以上管理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可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意见》要求,参照国家《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水平评估指标体系与标准》制订。

    四、工作步骤

  5. 标准制订阶段。各系(部)根据不同专业自身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方案和目标、学科专业特点等,充分调研论证,明确专业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同时参考国家各专业认证标准或行业标准,分类制订适合专业发展需要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撰写讨论稿后由相关系(部)汇总报送至教务处。

  6. 审核认定阶段。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进行审核认定,形成定稿。

  7. 标准的使用。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一旦确定,将作为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开发建设、专业评审、水平评估的依据。今后各专业在递交基地开发和挂牌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单位自评报告和评估指标体系的自评情况,依据自评报告和评估指标体系的自评情况,学校决定是否与其签约和挂牌。

  8. 相关要求

  1. 实践教学内容相近或相似的专业,可执行同一标准。

  2. 依据已审定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各系(部)需对所有专业的教学基地进行梳理。根据优胜劣汰原则,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用。

    实践教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基地建设和管理是实践教学的保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调研,认真组织,建立各专业科学规范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标准,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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