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6 点击数: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测评工作的
通知
山医大汾院教函[2021]47 号
各系(部):
教师评学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
保障教学质量的必要环节。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师
评学办法》,请各系(部)组织所有承担上学期教学任务的授课
教师(含校内行政、汾阳医院兼课教师、外聘教师)开展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测评工作。
一、教师评学测评范围
所有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专科教学课程对
应的班级。
二、教师评学测评截止时间
2021 年 9 月 17 日前。
三、教师评学测评工作要求
1.授课教师端正评价态度,认真如实地填写评价表。
2.系(部)汇总授课教师上交的评学资料,科学分析,形
成书面总结。
3.各系(部)将教师评学统计表(附表 2)、总结的纸质和
电子文档交回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希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教师评学工作,以便发
现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进而能切实有效地帮助学生更好
地掌握知识,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 2
特此通知
附表 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师评学调查表
附表 2:《 系(部)2020/2021 年第 2 学期教师评学统
计表》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
2021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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