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0-18 点击数:

山医大汾院教函[2018]49

各系(部)、教研室:

教师评学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必要环节。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师评学办法》,请各系(部)组织所有承担上学期教学任务的授课教师(含校内行政、汾阳医院兼课教师、外聘教师)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测评工作。

一、教师评学测评范围

所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的课程对应的班级。

二、教师评学测评截止时间

20181025日(星期四)前。

三、教师评学测评工作要求

1.授课教师填写《教师评学调查表》(附表1),进行客观评价后打印签字交所在系(部);

2.各系(部)汇总附表1填写   系(部)2017/2018年第2学期教师评学统计表》。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并做出针对性的反馈总结。

3. 各系(部)统一报教务处如下资料:教师评学统计表》(附表2)及总结材料,要求纸质及电子文档一并交回。

希各系(部)、教研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部门全体教师认真对待测评工作,以便针对性的诊断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不同问题,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从而达到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目标。

特此通知

 

附表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师评学调查表

附表2:《     系(部)2017/2018年第2学期教师评学统计表》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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