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学期中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04-23 点击数:

 

山医大汾院教函【2012】19号
各系(部)、处(室):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学检查与听课制度》文件精神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1~13个教学周进行本学期的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形式
1、检查时间:第11~13个教学周(2012425~511
2、检查形式:系()、教研室自查与学院随机抽查相结合
二、检查内容
1、教研室活动计划和执行情况;
2、系(部)组织学生座谈会;
3、实验室管理及实习实验课教学秩序;
4、检查性听课。
三、检查要求
425前,各系(部)根据检查内容将完整的检查计划、内容及具体安排(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系主任签字)报教务处。
(一)自查
1、系(部)自查
1)检查“五一”前后的教学秩序,将检查时间、班级、课程、教师到课结果汇总,总结存在的问题;
2)检查教研室活动内容及活动记录,是否与计划相吻合;
3)检查本部门所承担课程的实习实验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并进行督导听课,每门至少听一次;
4)组织学生座谈会,要求所有授课班级的学生信息员参加。
2、教研室自查
1)检查教案、讲稿是否规范、完整;
2)教研室组织听课,检查是否符合教学进度;
3)查找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将检查记录总结等材料书面报系(部)。
518前系(部)将检查总结(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检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有关材料书面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考试中心)。
(二)学院抽查
1、教学秩序与教研活动抽查
学院成立教学检查组对本次教学检查周的教学秩序和教研活动进行抽查。抽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2、检查性听课
学院成立检查性听课督导组,要求督导组成员每人至少听课两次,一次为理论课,一次为实习实验课。所有听课人员按组集体听课,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客观有深度的评语;提出对课堂教学情况的分析,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将教学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教务处将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并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
2012-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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