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阅读数: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关于开展 2022/2023 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 
 观摩活动的通知 
 山医大汾院教函
 【
 2023
 】
 3 号 
 各系(部)、教研室: 
 观摩教学是教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方法等方面提 
 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 
 不断提高我院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第5
 ~ 
 15 教学周开展学院范围内的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程序 
 1.各系(部)推荐观摩教学主讲教师,填报推荐表。 
 各系(部)本学期组织观摩教学课应不少于 4 场,观摩教学 
 可以采用随堂听课或专场观摩的形式。观摩教学的主讲教师、时 
 间、地点、教学内容等具体安排由各系(部)自行拟定,并填写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观摩教学安排推荐表》(附件 1),务必 
 于 
 3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5 点
 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教务处汇总各系(部)推荐教师并进行全院公布。 
 3.系(部)组织教师参加听课,听课教师填写听课记录表; 
 观摩活动结束后,系(部)组织交流研讨会并记录。 
 系(部)要有计划的组织有关教师参加听课,提倡教师跨专 
 业、跨学科进行观摩学习。听课教师需按要求填写《山西医科大 
 学汾阳学院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附件 2),并在课后将听课记
 录表交所在系(部)保存。系(部)要及时组织本部门教师开展 
 听课心得的交流和研讨,填写《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系(部) 
 观摩教学研讨评议记录》(附件 3)。 
 二、观摩教学主讲教师遴选推荐条件 
 1.主讲教师要求能为人师表,教学效果优良,学生评价高。 
 2.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应优先推荐:各级教学名师;课堂教 
 学质量评价成绩为优秀的教师;课程教学方法有创新、教学改革 
 有特色、教学内容与形式能体现培养学生能力和素质的任课教师; 
 各级精品课程主讲教师。 
 三、观摩教学听课教师要求 
 新入职三年以下(含三年)教师必须参加院级观摩教学听课; 
 助教职称的青年教师参加院级观摩教学听课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其他职称的教师参加院级观摩教学听课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四、工作要求 
 1.学院将把开展课堂教学观摩活动作为一项基本教学制度 
 长期坚持下去。各系(部)要建立观摩教学档案,其中包括观摩 
 教学听课记录表、研讨评议记录、教学观摩活动总结以及录音、 
 摄像等资料,并将新入职三年以下(含三年)教师的听课记录表 
 交回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做为学院教学观摩活动档案留存。 
 2.学院将通过进行随机听课、查看教学观摩活动记录、查看 
 听课教师听课记录表等方式对教学观摩活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并将教学观摩活动落实情况作为教学检查的重要内容。凡被遴选 
 2
 推荐为观摩教学主讲教师,系(部)在年度考核、评优等方面予 
 以优先考虑,其观摩教学工作,系(部)可折合工作量予以奖励。 
 3.系(部)在观摩活动结束后请及时汇总资料,做好总结工 
 作。并将相关资料及时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备份存档。 
 
 附件: 
 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观摩教学安排推荐表 
 2: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观摩教学听课记录表 
 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观摩教学研讨评议记录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教务处 
                               二 0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