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院专业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适应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宗旨,以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为重点,强化品牌意识、特色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以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推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带动我院专业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建设原则与目标
建设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要在现有专业建设成果基础上,坚持“保特、扬优、扶新、改老”的原则,通过实施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工程,对现有的本专科专业进行评估,立项建设2-3个左右院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通过建设使这些专业在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为申报山西省品牌专业打下基础。学校将加大对院级品牌专业与特色专业的扶持力度,学院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院建设3个左右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并争取建成1-2个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
三、遴选条件与程序
(一)遴选条件
1. 优化结构,合理布局。品牌专业的遴选要有利于学院学科专业结构的优化,有利于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我省高校专业设置的现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遴选评选重点学科专业和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
2. 坚持标准,公平竞争。根据所申报专业的整体水平、对社会的贡献、社会声誉和发展潜力,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专业的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品牌专业至少有 三 届毕业生,特色专业至少有一 届毕业生。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的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并与相关医疗、企事业单位有比较密切的联系和有效合作。
2. 具有很强的学科支撑,有良好的学术研究环境和学生开展探索性学习及参与科研的条件及制度保障 , 具有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较强综合实力和人才市场需求。
3. 培养目标合理,课程体系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成效显著。
4. 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
(二)遴选程序
1. 系(部)申报
(1)系(部)自评。各系(部)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根据评估标准认真做好自评工作。在自评基础上,择优上报。申报院级品牌专业需由所在系(部)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对申请评估专业的建设、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自评报告。
(2)申报材料。申报品牌专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 品牌专业自评报告、申报书纸质材料各一式 2 份及自评报告、申报表的电子版(A4幅面双面印制,装订整齐,要求单独装订,不要和其他材料装订在一起);
② 相关背景材料,包括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证明材料等。
申报表、相关材料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
2. 学院评选
学院将依照《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教学工作评估方案》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专业进行评估,确定院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并推荐参加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申报。
四、建设与管理
(一)建设措施
1.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制度,专业负责人负责主持拟订专业建设规划,落实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对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的目标、要求和验收标准,加强师资、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保证达到专业建设的预期目标。
2.院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立项后,由学院设立专项经费资助建设,资助额度根据专业建设标准中的项目需求合理确定。
3.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凡是由省、院立项建设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均视为省、院级重大教学改革课题。
(二)检查和验收
1. 品牌专业建设的基础在系(部)。系(部)要加强对品牌专业建设的领导,加强监督,每年至少集中组织检查一次。要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投身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积极性,为品牌专业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2. 对已立项的品牌专业,学院将不定期组织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将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品牌专业建设资格。
3.各系(部)应充分认识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对于学院和系(部)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办学特色,切实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
1. 山西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xxxx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2.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xxxx专业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
3.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