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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委员会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关于引深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2004.06.10 

为推进我院的政治文明建设,强化民主管理和监督,促进我院教育改革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现制定我院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引深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化我院三项改革,解放思想,拓宽民主建校的渠道,保证师生员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把学校工作置于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之下,调动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营造我院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推行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院教育、改革、发展、管理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师生员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诱发或滋生腐败的重点问题,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凡能公开的,都要在—定的范围、规定的时间、按程序采取适当的方式子以公开,接受师生的监督。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行使的职能和服务的事项。包括岗位职责、办事机构、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分管事项等内容。

    2、办事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等内容。

    3、办事程序。包括办事过程、程序、手续等内容。

    4、办事纪律。包括办事要求、时限、承诺、有关纪律、违纪处理办法等内容。

    5、办事结果。包括办事的最后结果和对违纪处理结果等内容。

    6、监督投诉渠道。包括举报电话、举报箱、信访等多种可供群众投诉的渠道。

    校务公开涉及的主要事项

    1、学院政务公开。包括学院的办学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决定。

    2、招生事务公开。包括招生计划、生源和政策、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单等。

    3、学生管理制度、办法公开。包括学生奖学金、贷款、学费减免、助学金发放等办法和名单,毕业生就业以及评优评先、奖惩等。

    4、收费公开。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批准文号、各级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教材的使用,社会捐赠的款物等。各项收费必须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

    5、财务管理公开。包括财务预算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财务支出:专项资金补助,教学、科研经费、奖学奖教基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6、干部人事工作公开。包括机构改革方案;教师、干部、职工的聘任、晋级晋职,  工作调动;选留毕业牛,公派出国进修访问;职称评审条件、办法、职数;申报者实绩,确定推荐人选::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的选拔等。

    7、教职工奖惩公开。包括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结果;对违法违纪教职工的处理等。

    8、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包括教职工工资调整福利分配方案、标准、依据;住房调整,购()房方案;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情况;教职工家属、子女招聘录用情况;计划生育管理情况等。

    9、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与监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招投标。对工程项目的审批过程、资金来源、投资决算、勘察、没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以及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等实行公开。

    10、大宗物资采购和维修公开。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科研设备、车辆的购买、公寓用品、设备的采购和维修等实行招标,教材的选购、图书资料的采购等公开。

    1l、领导干部重要事项公开。学院系处以上干部的工资、奖金和其他收入,住房,出国(境)费用、差旅费报销情况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公车、通讯工具等使用和配备情况;院领导每年述职报告和教代会民主评议的情况;年度和法人经济责任财务审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等。

    12、教职工普遍关注的应公开的其它事项。

    三、推行校务公开的形式及方法

    校务公开采取公示、承诺、监督、追究的办法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

    1、在公开内容形式上,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公开:①教职工代表大会;②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议纪要、院长会议纪要、教职工座谈会、党外人士座谈会、老干部座谈会等。⑧通过设立公开栏、告示栏、宣传橱窗、校报、简报或会议纪要等,及时公布校务公开的内容,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实行院领导接待日等措施,畅通校务公开的联系渠道;④通过发通知书、家长信、校报及收费联系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有关校务;⑤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向教代会述职并接受评议。

    2、在公开的时间选择上,公开的项目按照内容、性质,分长期、短期,随时公开。①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采取相对稳定的公开形式,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涉及政策、法规、职责调整,应及时修订补充完善校务公开的内容。2对校务公开涉及的主要事项,应选择定期公开、随时公开。属于常规性的工作要定期公开,属于阶段性的、长期性的工作要分阶段公开,属于短期性、一事一议的工作要随时公开。

    四、引深校务公开的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学院行政执行,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和工会监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引深院务公开,促进依法治校。

    学院成立校务公开领导组,负责校务公开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领导组下设执行组和监督组。

    校务公开领导组纠长由院党委书记担任,成员为学院党委成员和全体院领导。

    执行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成员:各系()、处(室、馆、中心)的行政一把手。执行组负责校务公开的具体执行,包括提出实施细则、落实措施、主动公开事务等。

    监督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学院纪委委员,工会委员。监督小组负责校务公开的监督、考核、责任追究。

    2、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学院各级领导要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到公示的内容和公开的形式统一,监督考核的方法和实施校务公开目的一致,做到承诺的项目与追究责任相结合;把公开工作与中纪委、国务院纠风办和省委、省政府纠风办、省纪委、省教育厅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开展行风评议的有关规定相结合;使公开办事工作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相结合;与改进领导作风和深化学院内部体制改革相结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进一步提高我院教育管理的水平和效益。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步完善学院管理和制约机制。在校务公开工作重,要坚持正确引导、组织教职工更好地参与学院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支持学院领导行使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权力,充分调动管理者、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校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4、要把校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成效,作为考核十部业绩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对校务公开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

    1、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具休职责:①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意识,引导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治校。②负责校务公开的检查工作,保证校务公开的内容真实、规范、及时。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校务公开工作。收集群众对校务公开的意见、建议,由监督小组讨论后,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组提出建议。④受理投诉举报或监督检查违示违诺行为,通过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写出书面调查追究意见。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按党纪、政纪有关条规处理。

    2、学院将每年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

  一是党政领导是否重视,机构、制度是否健全;二是有关校务公开的项目内容是否按要求公开;三足该公开的内容是否及时公开;四是学院民北监督气氛是否得到提高。

    3、为确保校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办法。①因认识、态度原因,影响校务公开,给予批评教育。②对违反党纪政纪及相关条规者,按有关处分条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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