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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12-31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有关通知精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深入反对“四风”,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要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要求,严格遵守“八个严禁”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执纪问责,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行为点名曝光、快查严处,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

监督举报电话:0358-7231446

监督举报邮箱:fyxyjjjcbg@163.com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