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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安排部署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检查工作
2016-09-14   点击:[]

2016年9月14日,我校就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校党委书记薛东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韩宝森,党委委员、副院长任云青,副院长王建世以及校纪委、监察室、党办、院办、计划财务处、审计室、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委办公厅、省高校工委、省高校纪工委关于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开展监督检查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纪委同时下发了《关于对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山医大汾院纪字[2016]9号)。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韩宝森结合9月13日省高校纪工委会议精神以及上级纪委公开曝光的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求与会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日常监管,建立整顿“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好省委“五不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规定,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开展监督检查,围绕省高校纪工委重点检查内容,做到严细深实,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三是要严格执纪问责,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上级纪委通知要求,对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不安排、不部署,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追责问责,确保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下一条:我校强调要求做好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