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优秀工会工作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评选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工会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工作活力,引导广大工会干部和会员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奋发有为、积极工作,为工会工作添砖加瓦,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学院工会决定在2019年底表彰一批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现将评选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每个分工会评选优秀工会干部1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校工会评选优秀工会干部1名。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对象为基层分工会委员会成员、专职工会干部。评选条件为: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热爱工会工作,熟练掌握工会业务知识,认真完成学院党政和工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受到职工广泛依赖,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积极;

4.一年来在学校工会和分工会的组织的活动中认真负责,积极作为;

5.作风民主,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基层分工会会员,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积极,一年来在学校工会和分工会的组织的活动中表现突出。

去年已受到过表彰的个人不参加此次评选。

三、评选要求和办法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主动向所在党总支汇报征求意见,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

上报。

2.各分工会按要求填写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91218日前报送纸质申报登记表及电子版。

3.确实认为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少报或不报。

4.由校工会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

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2.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工会

                                   2019125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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