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 文明系部、文明处室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党委各部(委、室),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工会,团委;各系(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关于做好2020-2021年度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2020-2021年度学校文明系部、文明处室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二、申报评选标准
1、申报标准
执行《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校园建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见附件1)。
2、评选标准
执行《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系部评选细则》、《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处室评选细则》(见附件2)。
三、申报评选程序
1、自查申报。各单位、各部门在自查基础上,向党委宣传部申报文明系部和文明处室。填写《2020-2021年度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系部/处室申报表》(见附件3),并提交自评报告,报送至党委宣传部。
2、初审验收。党委宣传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各申报单位、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3、研究确定。党委宣传部按照《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系部评选细则》、《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处室评选细则》,并综合各方意见,进行评议,提出拟表彰名单。
4、公示表彰。党委宣传部将拟表彰名单提交学校文明校园建设委员会,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七天后进行命名表彰。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评选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文明系部、文明处室申报评选工作。申报的单位、部门,将《2020-2021年度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系部/处室申报表》2份及自评报告1份(2000字左右)于11月23日前加盖公章,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武 霞
联系电话:0358-2100682 邮箱: 1448262789@qq.com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校园建设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2.《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系部评选细则》、《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处室评选细则》
3.《2020-2021年度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文明系部/处室申报表》
中共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1年11月9日